DB14/T 2864-2025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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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 14/T 2864—2025
代替 DB 14/T 2864-2023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技术要求
2025 - 07 - 10发布
2025 - 10 - 10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14/T 2864—2025
I
目 次
前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 ................................ ................................ ......... 1
4 核算边界确定 核算边界确定 核算边界确定 核算边界确定 ................................ ................................ ....... 1
5 基础数据采集 基础数据采集 基础数据采集 基础数据采集 ................................ ................................ ....... 3
6 统计分析及排放量测算 统计分析及排放量测算 统计分析及排放量测算 统计分析及排放量测算 统计分析及排放量测算 统计分析及排放量测算 ................................ ............................... 3
7 数据质量控制及不确定性分析 数据质量控制及不确定性分析 数据质量控制及不确定性分析 数据质量控制及不确定性分析 数据质量控制及不确定性分析 数据质量控制及不确定性分析 数据质量控制及不确定性分析 ................................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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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气象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2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岳江、王文春、郭栋、贺洁颖、张岳军、李莹、王淑敏、张逢生、高媛、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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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业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技术要求 工业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技术要求 工业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技术要求 工业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技术要求 工业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技术要求 工业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技术要求、核算边界的确定、基础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排放量测算、数据质量控制及不确定性分析等。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碳排放)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结果主要适用于《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ESG)、《碳披露项目》(CDP)等报告或相关研究,需核算全温室气体种类;碳排放核算结果适用于碳市场履约,聚焦二氧化碳源汇及减排评估。故基于以上核算结果的不同用途,按温室气体和碳排放核算技术方法分别进行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40553-2021 碳排放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150、GB/T 4055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核算边界确定
温室气体核算中的组织边界和运营边界是界定碳排放责任范围的核心框架,二者共同构成完整的核算体系。温室气体核算的温室气体范围宜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六氟化硫和三氟化氮;碳排放核算的温室气体主要为二氧化碳。
组织边界 4.1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或碳排放)核算主体应以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组织边界,核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运营边界 4.2
企业在核算温室气体核算量(或碳排放量)时,应进一步明确纳入计算的排放源和生产活动范围。运营边界按照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划分核算边界,其中辅助生产系统主要包括主要生产管理和调度指挥系统、动力、供水、机修、库房、化验、计量、水处理、运输和环保设施等。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主要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一般企业主要生产系统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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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的车间和工序,部分重点行业主要生产系统核算边界详见表1。
表1 重点行业主要生产系统核算边界
序号
企业类型
生产系统 核算边界
1
发电企业
包括燃烧系统、汽水电气控制和除尘及脱硫硝等装置的集合天然煤层 包括燃烧系统、汽水电气控制和除尘及脱硫硝等装置的集合天然煤层 包括燃烧系统、汽水电气控制和除尘及脱硫硝等装置的集合天然煤层 包括燃烧系统、汽水电气控制和除尘及脱硫硝等装置的集合天然煤层 包括燃烧系统、汽水电气控制和除尘及脱硫硝等装置的集合天然煤层 包括燃烧系统、汽水电气控制和除尘及脱硫硝等装置的集合天然煤层 气电厂甲烷排放。
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氧亚氮2
电网企业
企业运行、检修退役气体绝缘设备六氟化硫排放。
3
镁冶炼、陶 瓷企业
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燃料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用途过程(白云石煅烧分解所导 白云石煅烧分解所导 白云石煅烧分解所导 白云石煅烧分解所导 白云石煅烧分解所导 致的二氧化碳排放 )。
4
钢铁生产企业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包括焦化工序、烧结球团炼铁转炉钢(不精连铸 /模铸、 精整)、电炉炼钢工序(不包括连铸 精整)、电炉炼钢工序(不包括连铸 精整)、电炉炼钢工序(不包括连铸 精整)、电炉炼钢工序(不包括连铸 精整)、电炉炼钢工序(不包括连铸 精整)、电炉炼钢工序(不包括连铸 精整)、电炉炼钢工序(不包括连铸 精整)、电炉炼钢工序(不包括连铸 精整)、电炉炼钢工序(不包括连铸 精整)、电炉炼钢工序(不包括连铸 精整)、电炉炼钢工序(不包括连铸 精整)、电炉炼钢工序(不包括连铸 /模铸、精整)炼工 序连钢压延加模铸、精整)炼工 序连钢压延加模铸、精整)炼工 序连钢压延加模铸、精整)炼工 序连钢压延加模铸、精整)炼工 序连钢压延加模铸、精整)炼工 序连钢压延加模铸、精整)炼工 序连钢压延加模铸、精整)炼工 序连钢压延加模铸、精整)炼工 序连钢压延加模铸、精整)炼工 序连钢压延加模铸、精整)炼工 序连钢压延加模铸、精整)炼工 序连钢压延加模铸、精整)炼工 序连钢压延加模铸、精整)炼工 序连钢压延加工序、石灰掺烧自产二次能源的化燃料发电设施等。
5
化工生产企业
煤、油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烧设备(如锅炉煅窑熔内机) 煤、油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烧设备(如锅炉煅窑熔内机) 煤、油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烧设备(如锅炉煅窑熔内机) 煤、油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烧设备(如锅炉煅窑熔内机) 煤、油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烧设备(如锅炉煅窑熔内机) 煤、油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烧设备(如锅炉煅窑熔内机) 煤、油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烧设备(如锅炉煅窑熔内机) 煤、油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烧设备(如锅炉煅窑熔内机) 煤、油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烧设备(如锅炉煅窑熔内机) 煤、油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烧设备(如锅炉煅窑熔内机) 煤、油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烧设备(如锅炉煅窑熔内机) 煤、油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烧设备(如锅炉煅窑熔内机) 或移动燃烧设备(厂内机车辆)中发生氧化 过程产的二或移动燃烧设备(厂内机车辆)中发生氧化 过程产的二或移动燃烧设备(厂内机车辆)中发生氧化 过程产的二碳排放;化石燃料和其 碳排放;化石燃料和其 他碳氢化合物用作原料产生的二氧排放以及酸盐使过程中分解,如果存在硝酸或乙二生产 过程,还包括这些的氧化亚氮排放;回收燃料烧如果存在硝酸或乙二生产 过程,还包括这些的氧化亚氮排放;回收燃料烧如果存在硝酸或乙二生产 过程,还包括这些的氧化亚氮排放;回收燃料烧如果存在硝酸或乙二生产 过程,还包括这些的氧化亚氮排放;回收燃料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作为品外供给其他单位(应扣减)。 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作为品外供给其他单位(应扣减)。
6
煤炭生产企业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烧设备中与氧气充分生成二碳排放;井工 开采、露天(通风系统抽放)和矿后活动洗选储存运输的甲烷二氧 开采、露天(通风系统抽放)和矿后活动洗选储存运输的甲烷二氧 开采、露天(通风系统抽放)和矿后活动洗选储存运输的甲烷二氧 开采、露天(通风系统抽放)和矿后活动洗选储存运输的甲烷二氧 开采、露天(通风系统抽放)和矿后活动洗选储存运输的甲烷二氧 开采、露天(通风系统抽放)和矿后活动洗选储存运输的甲烷二氧 开采、露天(通风系统抽放)和矿后活动洗选储存运输的甲烷二氧 开采、露天(通风系统抽放)和矿后活动洗选储存运输的甲烷二氧 开采、露天(通风系统抽放)和矿后活动洗选储存运输的甲烷二氧 化碳逃逸排放(需扣减甲烷火炬燃烧或催氧销毁量和回收)。 化碳逃逸排放(需扣减甲烷火炬燃烧或催氧销毁量和回收)。
7
纺织服装企业
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使用化石燃料烧产 生的二氧碳排放;纺纱、织造前处理印染后整服装车间碳酸盐使用过程(包括水净化 、印染中钠或氢等)分解产生的二氧车间碳酸盐使用过程(包括水净化 、印染中钠或氢等)分解产生的二氧车间碳酸盐使用过程(包括水净化 、印染中钠或氢等)分解产生的二氧车间碳酸盐使用过程(包括水净化 、印染中钠或氢等)分解产生的二氧碳排放;工业废水在厌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甲烷。
8
电子设备制造企 业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过程排放主 过程排放主 要来源于半导体生产中刻蚀与 CVDCVDCVD腔室清洗工艺产生的排放。 腔室清洗工艺产生的排放。
9
机械设备制造企 业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包括化石燃料烧排放、过程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产生。其中 ,过程排放主 过程排放主 要来源于电气 设备或制冷生产过程中 SF6 、HFCsHFCsHFCsHFCs和 PFCsPFCsPFCsPFCs的泄漏造成排放以及二氧化碳 气体保护焊使用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10
石油化工企业
包括化石燃料烧产生的二氧碳排放、火炬系统油品或工 包括化石燃料烧产生的二氧碳排放、火炬系统油品或工 包括化石燃料烧产生的二氧碳排放、火炬系统油品或工 包括化石燃料烧产生的二氧碳排放、火炬系统油品或工 产品生工艺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回收利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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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生产 企业
包括化石燃料烧产生的二氧碳排放、火炬系统和甲烷工艺空引起 包括化石燃料烧产生的二氧碳排放、火炬系统和甲烷工艺空引起 包括化石燃料烧产生的二氧碳排放、火炬系统和甲烷工艺空引起 包括化石燃料烧产生的二氧碳排放、火炬系统和甲烷工艺空引起 的二氧化碳和甲烷排放、设备 的二氧化碳和甲烷排放、设备 的二氧化碳和甲烷排放、设备 的二氧化碳和甲烷排放、设备 的二氧化碳和甲烷排放、设备 的二氧化碳和甲烷排放、设备 的二氧化碳和甲烷排放、设备 的二氧化碳和甲烷排放、设备 /组件泄漏引起的甲烷逸散排放、回 收利用量二氧化碳组件泄漏引起的甲烷逸散排放、回 收利用量二氧化碳组件泄漏引起的甲烷逸散排放、回 收利用量二氧化碳组件泄漏引起的甲烷逸散排放、回 收利用量二氧化碳组件泄漏引起的甲烷逸散排放、回 收利用量二氧化碳组件泄漏引起的甲烷逸散排放、回 收利用量二氧化碳组件泄漏引起的甲烷逸散排放、回 收利用量二氧化碳组件泄漏引起的甲烷逸散排放、回 收利用量二氧化碳组件泄漏引起的甲烷逸散排放、回 收利用量二氧化碳组件泄漏引起的甲烷逸散排放、回 收利用量二氧化碳组件泄漏引起的甲烷逸散排放、回 收利用量二氧化碳组件泄漏引起的甲烷逸散排放、回 收利用量二氧化碳组件泄漏引起的甲烷逸散排放、回 收利用量二氧化碳组件泄漏引起的甲烷逸散排放、回 收利用量二氧化碳组件泄漏引起的甲烷逸散排放、回 收利用量二氧化碳收利用系统、二氧化碳地质封存量。
12
铅冶炼企业
包括原料预处理系 统、粗铅冶炼火法精电解浮渣回收包括原料预处理系 统、粗铅冶炼火法精电解浮渣回收包括原料预处理系 统、粗铅冶炼火法精电解浮渣回收包括原料预处理系 统、粗铅冶炼火法精电解浮渣回收包括原料预处理系 统、粗铅冶炼火法精电解浮渣回收包括原料预处理系 统、粗铅冶炼火法精电解浮渣回收统、粉煤制备系等;再生铅 冶炼企业主要产包括原料预处理膏统、粉煤制备系等;再生铅 冶炼企业主要产包括原料预处理膏统、粉煤制备系等;再生铅 冶炼企业主要产包括原料预处理膏统、粉煤制备系等;再生铅 冶炼企业主要产包括原料预处理膏统、粉煤制备系等;再生铅 冶炼企业主要产包括原料预处理膏统、粉煤制备系等;再生铅 冶炼企业主要产包括原料预处理膏栅冶炼系统、火法精再生铅电解等。
13
铜冶炼企业
包括备料、熔炼吹精电解渣选等车间。
14
锌冶炼企业
包括备料系统、焙烧浸出净化锌电积熔铸和渣处理 包括备料系统、焙烧浸出净化锌电积熔铸和渣处理 包括备料系统、焙烧浸出净化锌电积熔铸和渣处理 包括备料系统、焙烧浸出净化锌电积熔铸和渣处理 包括备料系统、焙烧浸出净化锌电积熔铸和渣处理 包括备料系统、焙烧浸出净化锌电积熔铸和渣处理 包括备料系统、焙烧浸出净化锌电积熔铸和渣处理 包括备料系统、焙烧浸出净化锌电积熔铸和渣处理 系统等。火 系统等。火 系统等。火 法炼锌 (密闭鼓风炉炼锌 )企业主要生产系统包括备料、 烧结熔炼烟化企业主要生产系统包括备料、 烧结熔炼烟化精馏系统和熔铸等。含锌 二次资源炼包括火法富集、湿或精馏系统和熔铸等。含锌 二次资源炼包括火法富集、湿或精馏系统和熔铸等。含锌 二次资源炼包括火法富集、湿或精馏系统和熔铸等。含锌 二次资源炼包括火法富集、湿或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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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类型 生产系统核算边界
如果报告主体涉及使用外购绿色电力,不应直接扣减,应单独进行报告。如果报告主体涉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
等其他碳减排量,宜单独报告并明确核算方法。
5 基础数据采集
5.1 活动数据来源
活动数据是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碳排放核算的基础。不同行业需根据其生产工艺和排放源
特性采集相应的活动数据。按照活动数据来源可分为实测数据(如燃料消耗计量表、工艺参数实时记录
以及连续排放监测数据)、结算凭证(如购电发票、能源结算单、原料采购记录等)、生产物料记录(原
辅料消耗量、产品产量等)及储运记录等。如有少量生产活动数据缺失,可采用数据插值法并标注不确
定性;混合燃料活动数据可通过碳同位素分析法区分燃料种类(化石燃料、生物质燃料等)并统计消耗
量。
工业企业如开展碳汇项目计算碳抵消量,需获取与碳汇项目相关的活动数据:林业(土壤)碳汇需
获取土地利用数据、树种(作物)生物量数据、土壤有机质含量等;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需获取捕
集设施的二氧化碳捕获量、用于强化采油或化工利用的比例、地质封存的监测结果;蓝碳项目需获取湿
地面积、植被(沉积物)面积等;生物质燃烧需获取生物质或清洁能源能耗数据等。
5.2 活动数据选取优先级
选取活动数据时,应根据表2界定的数据类型和优先级使用数据。
表2 活动数据选取优先级
数据类型 数据来源 优先级
原始数据 直接测量、监测获得的数据 高
二次数据 通过原始数据折算获得的数据 中
替代数据 来自相似过程或活动的数据 低
6 统计分析及排放量测算
6.1 温室气体核算统计方法
温室气体核算统计方法包括直接测量法、物料平衡法、排放因子法,是覆盖所有温室气体(二氧化
碳、甲烷、氧化亚氮、含氟气体等)的量化方法,可评估多种温室气体整体对气候的影响,计算时需通
过GWP值统一折算为二氧化碳当量。
6.1.1 直接测量法
直接测量法适用于具有连续排放监测系统安装完备的固定源的情况。该系统通过对企业固定排污口、
厂界温室气体和气象条件进行监测,上传数据至监控平台,实现温室气体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和计算。
温室气体监测系统测量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氧化亚氮、甲烷、含氟化合物等气体,同时测定气温、
气压、相对湿度、风速、风向等参数用于判定温室气体排放条件。直接测量法原理见式(1):
1
( )
n
i i
i
E C Q t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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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E ——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
i C ——排气中第i 种温室气体浓度,,单位为克每立方米;
i Q
——废气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
t ——监测时间,单位为小时。
连续排放监测系统应安装于排放源控制设备的下游和比对监测断面的上游,不受环境光线和电磁辐
射的影响。安装位置应尽量避开烟气中水滴和水雾的干扰;设备安装区域应配有配电箱,保证设备所需
电力。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组成见图1。
图1 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组成
6.1.2 物料平衡法
物料平衡法是基于物质守恒定律,通过追踪温室气体或碳元素的输入、输出和转化过程来量化排放
量的方法。该方法适用于工艺复杂、直接监测困难的工业排放源。使用物料平衡法计算时,用输入物料
中的含碳量减去输出物料中的含碳量进行平衡计算得到二氧化碳排放量,见式(2):
( EGHG M CC ) (Mo CCo ) GWP
·································· (2)
式中:
GHG E
——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M ——输入物料的量,单位根据具体排放源确定;
o M
——输出物料的量,单位根据具体排放源确定;
CC ——输入物料的含碳量,单位与输入物料的单位相匹配;
o CC
——输出物料的含碳量,单位与输出物料的单位相匹配;
?——碳氧化率,单位为百分比;
GWP ——全球变暖潜势,详见表3。
6.1.3 排放因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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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采用排放因子法计算时,温室气体排放量为活动数据与温室气体排放因子的乘积,见公式(3)。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所需参数及排放因子详见表4;常见的山西本地工业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取值范围
见表5。
GHG E ADEFGWP
····························································· (3)
式中:
GHG E
——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AD ——温室气体活动数据,单位根据具体排放源确定;
EF ——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与活动数据单位相匹配,详见表4;
GWP ——全球变暖潜势,详见表3。
表3 温室气体全球变暖潜势值
气体种类 全球变暖潜势值(GWP)a
二氧化碳 1
氧化亚氮 273
甲烷 27.9(化石源) / 27.0(生物源)
氢氟碳化物(HFCs)
HFC-23 14600
HFC-32 771
HFC-125 3740
HFC-134a 1530
HFC-143a 5810
HFC-152a 164
HFC-227ea 3600
HFC-236fa 8690
HFC-245fa 962
全氟化碳(PFCs)
CF4 7380
C2F6 12400
六氟化硫(SF6) 25200
数据取值主要来自于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IPCC2021,AR6)中的GWP(100)值。
表4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参数及排放因子
序号 企业类型 行业特定参数及排放因子
通用参数及排
放因子
1 钢铁生产企业
生产过程(石灰石、白云石、电极、生铁、直接还原铁、镍铁合金、铬铁合
金、钼铁合金)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燃料碳氧化率、
含碳量、低位发
热量、电力(热
力)消费排放因
子。
2
平板玻璃生产企
业
石灰石(白云石、纯碱)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石灰石(白云石、纯碱)煅烧
比例。
3 水泥生产企业 熟料过程排放因子、非碳酸盐替代原料扣减系数。
4 陶瓷生产企业 碳酸钙含量、碳酸镁含量、原料利用率。
5 化工生产企业
不同碳酸盐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硝酸生产过程氧化亚氮排放因子、硝酸(乙
二酸)生产过程尾气处理氧化亚氮去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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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序号
企业类型
行业特定参数及排放因子
通用参数及排放因子
6
煤炭生产企业
相对瓦斯涌出量、露天开采甲烷排放因子矿后活动煤层气(煤矿瓦斯)除二氧 化碳外其他含合物量、甲烷火炬燃烧或催化的碳氧率。
7
纺织服装企业
碳酸钠(氢)二氧化排放因子、 废水厌处理系统甲烷生产潜力甲烷修正因子。
8
玻璃纤维产品生 产企业
碳酸盐含量、二 氧化排放因子分解比例电力(热)氧化碳排放因子。
9
铝冶炼企业
吨铝碳阳极净耗量、平均含硫灰分效应四氟化碳(六)排放因子、平均每天阳极效应持续时间石灰分解二 氧化碳排放因子、纯碱分解二。
10
电子设备制造企 业
碳酸盐含量、二氧化排放因子分解比例。
11
独立焦化企业
相对瓦斯涌出量、露天开采甲烷排放因子矿后活动煤层气(煤矿瓦斯)除二氧 化碳外其他含合物量、甲烷火炬燃烧或催化的碳氧率。
12
机械设备制造企 业
填充气体造成泄漏的排放因子、混合中摩尔质量。
13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 业
半焦(炭、 无烟煤天然气)作还原剂排放因子纯碱分解石灰半焦(炭、 无烟煤天然气)作还原剂排放因子纯碱分解石灰半焦(炭、 无烟煤天然气)作还原剂排放因子纯碱分解石灰半焦(炭、 无烟煤天然气)作还原剂排放因子纯碱分解石灰半焦(炭、 无烟煤天然气)作还原剂排放因子纯碱分解石灰半焦(炭、 无烟煤天然气)作还原剂排放因子纯碱分解石灰半焦(炭、 无烟煤天然气)作还原剂排放因子纯碱分解石灰白云石、草酸)的排放因子。
14
石 油化工企业、石 油化工企业、油天然气企业
焦层中含碳量、火炬系统燃烧效率再生催化剂石油焦含碳 量、沥青氧化过程二排放系数环乙烷醇量、二氧化碳回收率。
15
镁、铅锌铜冶 镁、铅锌铜冶 镁、铅锌铜冶 镁、铅锌铜冶 炼企业
原辅材料(纯碱、碳酸钙电极糊等)二氧化排放因子。
以上数据来源为国家相关标准推荐值或实测值。
表5 常见山西本地工业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和参数取值范围
排放源
排放因子或参数
单位
数值
化石燃料燃烧
原煤
单位热值含碳量
吨碳/太焦
[26.8,28.5]
低位发热量
千焦/千克
[20900,23000]
洗精煤
单位热值含碳量
吨碳/太焦
[25.5,27.0]
低位发热量
千焦 /千克
[25000,27500]
煤矸石
单位热值含碳量
吨碳/太焦
[8.5,10.2]
低位发热量
千焦/千克
[8000,12000]
焦炭
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吨二氧化碳/吨
[3.05,3.35]
甲烷排放因子
千克/吨
[0.5,1.2]
焦炉煤气
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吨二氧化碳/吨
[1.0,1.3](按Nm³计)
甲烷排放因子
千克/吨
[1.8,3.5]
生产过程
钢铁生产中高炉煤气二氧化碳占比
%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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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排放源 排放因子或参数 单位 数值
钢铁生产中生石灰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吨二氧化碳/吨 [0.75,0.82]
水泥熟料生产石灰石碳酸盐分解率 % [52,55]
水泥熟料生产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吨二氧化碳/吨 [0.50,0.53]
电力调入调出 全省电网二氧化碳平均排放因子 吨二氧化碳/兆瓦时 0.5833
其他
非二氧化碳排放
因子
煤矿瓦斯逸散甲烷 立方米/吨煤 [10,15](高瓦斯矿井)
焦炉煤气泄露甲烷 % [0.3,0.8]
硝酸生产氧化亚氮排放 千克/吨 [3.2,4.5]
以上数据来源于行业协会年度报告、企业实测。
6.1.4 统计方法类比
不同的统计方法根据应用场景和精度不同类比结果见表5,核算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选用。
表6 温室气体统计方法类比
方法 适用场景 精度要求
连续监测 大型固定源 ±5%
物料平衡法 化工、冶金流程 ±10-15%
排放因子法 分散源或数据缺失 ±20-30%
6.2 碳核算统计方法
碳核算统计方法特指二氧化碳的专项核算规则,重点突出如生物碳循环、CCUS技术应用等碳元素流
动路径。
6.2.1 化石碳与生物源碳区分方法
化石碳主要来源于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燃烧或工业过程。生物源碳主要来源于生物质燃烧、
废弃物生物降解、农业活动等。在核算时,若生物质可持续再生,可视为碳中性,即碳汇抵消;若生物
质来源不可持续,需按净排放计算。
6.2.2 碳核算统计方法
6.2.2.1 通用碳核算方法
通用碳核算统计方法是指用于大多数工业企业的标准化碳排放量化方法,基于活动数据与排放因子
的组合计算,用于系统、可比地核算二氧化碳排放量。其核心是通过统一的计算框架 确保数据透明性、
准确性和可验证性。根据排放源类型不同,通用核算方法分为燃料燃烧排放、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
排放、输出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生产过程排放核算技术方法。
6.2.2.1.1 燃料燃烧排放
按照燃料种类分别计算其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以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进行加总,见公式
(4):
i E 燃烧 E 燃烧
····································································· (4)
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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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式中:
E燃烧——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总和,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i E燃烧——第i种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6.2.2.1.2 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可通过企业购入的电力、热力量与排放因子的乘积获得,其中
电网排放因子建议使用国家相关部门逐年发布的电厂排放因子数据,热力排放因子建议采用热力公司实
测数据。如使用非化石能源产生二氧化碳,应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单独报告。计算过程见公式(5)、公
式(6)):
E AD EF GWP 购入电购入电电
······················································ (5)
式中:
E购入电——购入的电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AD购入电——购入的电力量,单位为兆瓦时;
EF电——电力生产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
GWP ——全球变暖潜势,详见表2。
E AD EF GWP 购入热购入热热
······················································ (6)
式中:
E购入热——购入的热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AD购入热——购入的热力量,单位为吉焦;
EF热——热力生产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
GWP ——全球变暖潜势,详见表2。
6.2.2.1.3 输出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输出电力、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可通过企业输出的电力、热力量与排放因子的乘积获得,如使
用非化石能源产生二氧化碳,应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单独报告。计算过程见公式(7)、公式(8):
E AD EF GWP 输出电输出电电
······················································ (7)
式中:
E输出电——输出的电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总和,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AD输出电——输出的电力量,单位为兆瓦时;
EF电—电力生产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
GWP ——全球变暖潜势,详见表2。
E AD EF GWP 输出热输出热热
······················································ (8)
式中:
E输出热——输出的热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AD输出热—输出的热力量,单位为吉焦;
EF热——热力生产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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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GWP ——全球变暖潜势,详见表2。
6.2.2.1.4 生产过程排放
按照生产过程不同排放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以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进行加总,见公式(9):
E 过程 E 过程i
····································································· (9)
式中:
E 过程——生产过程碳排放量总和,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i E 过程——第i个生产过程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6.2.2.1.5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见公式(10):
E E E E E E E E 燃烧过程购入电输出电购入热输出热回收利用
·································· (10)
式中:
E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E燃烧——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总和,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E过程——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总和,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E购入电——购入的电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总和,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E输出电——输出的电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总和,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E购入热——购入的热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总和,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E输出热——输出的热力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总和,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E回收利用——温室气体经回收作为生产原料、封存或作为产品外供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6.2.2.2 碳汇抵消量核算
碳汇可通过自然或人工方式吸收并储存大气中二氧化碳,用于抵消工业碳排放。碳汇抵消量的核算
方法主要包括林业碳汇、土壤碳汇、碳捕集与封存(CCUS)、蓝碳等主要类型。
6.2.2.2.1 林业碳汇
林业碳汇可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建造绿地等活动,利用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大气
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浓度。工业企业可通过植树造林增加碳
汇。林业碳汇量计算方法见公式(11):
44
(1 )
12
C V BEF CF R 森林 ················································ (11)
式中:
C森林——林业碳汇量,单位为吨;
V ——蓄积量变化,单位为立方米每年;
BEF ——生物量扩展因子,取值范围为[1.2,1.8];
CF ——碳含量系数,取值范围为[0.4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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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R ——根系比例,取值范围为[0.2,0.3]
6.2.2.2.2 土壤碳汇
土壤碳汇可通过自然过程或人为管理措施,将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以有机碳或无机碳的形式储存在土
壤中,对减缓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土壤碳汇量计算方法见公式(12)。
C SOC AD10 土壤 ························································· (12)
式中:
C土壤——土壤碳汇量,单位为吨;
SOC——土壤有机质变化量,单位为克碳每千克土壤;
A ——土地面积,单位为公顷;
D ——土壤容量,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
6.2.2.2.3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
应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可从工业排放源或大气中捕获二氧化碳,并将其利用或封存,注入地
下地层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用于重工业和化石能源行业。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碳抵消量计算方
法见公式(13)。
C Q E ccus 捕集能耗 ···························································· (13)
式中:
Cccus ——碳抵消量,单位为吨;
Q捕集——二氧化碳捕集量,单位为吨;
——封存效率,单位为%;
E能耗——捕集过程中的能耗排放,单位为吨。
6.2.2.2.4 蓝碳
蓝碳可依赖湿地生态系统,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并长期储存二氧化碳。蓝碳碳汇量计算过程见公式
(14)。
C AC C蓝碳植被沉淀物 ····················································· (14)
式中:
C蓝碳——蓝碳碳汇量,单位为吨;
A ——湿地面积,单位为公顷;
C植被——植被固碳量,单位为吨碳每公顷每年;
C沉淀物——沉积物固碳量,单位为吨碳每公顷每年。
6.2.2.2.5 生物质能源碳抵消(BECCS)
生物质能源碳抵消可利用生物质、农林废弃物、能源作物、有机垃圾等替代化石燃料生产能源,并
通过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实现碳减排或碳中和。生物质能源碳抵消量见公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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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C E E BECCS 生物质燃烧捕集能耗 ························································ (15)
式中:
CBECCS ——生物质能源碳抵消量,单位为吨;
E生物质燃烧——生物质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碳,单位为吨;
E捕集能耗——碳捕集过程的额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
7 数据质量控制及不确定性分析
7.1 数据质量控制
7.1.1 监测计量
工业企业排放因子和参数需要定期进行监测或计量确定,其计量设备(电表、气体流量计、衡器、
油流量计、流量仪表、温度仪表、压力仪表等)需定期进行调试和检测。
根据计量设备的应用场景不同,燃料流量计、电表等需定期强制性检定,检测结果应符合GB 17167
标准,关键排放源计量设备精度≤±2%,一般源计量设备精度≤±5%,形成校准记录并保留最近3次校准报
告。
7.1.2 数据质量控制
连续监测数据至少可计算15分钟均值,每日记录关键参数并形成分析说明,对于一般参数记录至少
每月汇总分析一次。对不同来源的活动数据应定期进行合理性检查和一致性检查,对于缺测和有误的数
据应进行剔除和修正。如遇监测仪器故障,应及时查明并迅速排障,对于3天以内数据缺失的情况,可
进行插值补齐,对于3天以上数据缺失的情况,需使用工艺参数反推并进行不确定性标注。
7.2 不确定性分析
对于温室气体活动数据、排放因子和参数、核算结果应进行不确定性分析。不确定性分析过程包括:
不确定性来源量化、定量计算、削减措施。
7.2.1 不确定性量化
7.2.1.1 分类评估
标注不确定性活动数据后,应根据不确定性数据来源进行分类评估,评估方法见表7。
表7 不确定性数据分类
7.2.1.2 数据层级划分
根据不同数据类型,可将具有不确定性的数据划分层级,划分标准见表8。
不确定性类型 典型来源 评估方法
测量不确定性 仪器误差 检定证书
抽样不确定性 原辅料质检分析 标准差统计
模型不确定性 排放因子 蒙特卡洛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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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不确定性数据层次划分方法
不确定性程度 数据类型 评分(%)
高 缺省因子 30-50
中 区域因子 10-25
低 实测数据 小于10
7.2.1.3 定量计算公式
量化不同数据类型的不确定性后,需进行核算不确定性总误差,主要依据误差传递公式计算,详见
式(16)。
2
1
( )
i
n
x
i i
E
U U
x
total
···························································· (16)
式中:
Utotal——总不确定性
i x
——第i个输入参数
i x U
——参数不确定度
7.2.1.4 不确定性削减措施
优化关键参数可有效降低核算结果的不确定性:在进行燃煤热值分析时,从月度检测改为每日检测,
不确定性可从15%降至5%;计算电力排放因子时,从省级因子改用电厂特定因子,不确定性可从20%降至
8%。此外,对于复杂工艺,可进行多次重复随机采样,使用蒙特卡洛模拟(常用于分析复杂系统的不确
定性)进行10000次以上迭代,得到可能的概率分布和置信区间,量化不确定性的分布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