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3419-2025 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与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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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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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山西省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与服务规范总结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西省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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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设置
- 县级设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设服务站,优先聘用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
- 场所面积:
- 县级服务中心≥100㎡
- 乡镇服务站≥50㎡
- 村级服务站≥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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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牌标识
- 统一悬挂白底黑字牌匾,字体为“方正宋黑简体”,标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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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区配置
- 县级:办事大厅、荣誉展示区、谈心交流区、来访接待室、档案室。
- 乡镇:办事窗口、荣誉展示区、来访接待室。
- 村级:办事服务区、荣誉展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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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文化环境
- 悬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英模画像(张思德等十大英模)、本地优秀退役军人典型事迹。
- 有条件地区可设文化长廊、荣誉墙、活动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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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 配备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连通退役军人信息化网络,提供饮水便民服务。
三、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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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县级中心实施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帮办代办制等。
- 建立沟通交流、业务培训、台账管理、资源共享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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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
- 动态更新退役军人基础信息,严格数据安全管理。
- 各级站点地理位置、联系方式等信息需准确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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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 归档范围:日常工作资料、公文文书、专业档案、重大活动记录等。
- 形式:纸质文件、音像资料、电子档案(遵循GB/T 18894标准)、实物资料(奖章证书等)。
四、服务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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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
- 常态化信息采集,动态更新数据,特殊情况上门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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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引领
- 党员管理:建立退役军人党员台账,协助组织关系转接。
- 荣誉保护:巡查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组织祭扫活动。
- 典型宣传:设立“思想政治指导员”(县级≥5名,乡镇≥3名,村级≥1名),挖掘“兵支书”“种粮能手”等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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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
- 需求调查:每年开展培训、就业、创业需求调研。
- 信息库建设:动态更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数据。
- 服务措施:组织招聘会、创业项目推介,培育“领头羊”(合作社理事长、村干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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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优抚
- 仪式规范:
- 新兵入伍“四尊崇”:欢送仪式、座谈、挂光荣牌、拍集体照。
- 退役返乡“五关爱”:迎接仪式、谈心、政策宣讲、岗位推介、高效办事。
- 优待保障:光荣牌发放、优待证申领、优抚金申领、上门送喜报。
- 仪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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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慰问
- 常态化联系(电话、走访、座谈),重大节日专项慰问,困难家庭重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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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维护
- 普法宣传、法律援助(设工作站)、矛盾排查化解,落实“13712”信访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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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帮扶
- 建立困难台账,协助申请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协调社会力量精准帮扶。
五、评价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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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四类方式:电话抽查、问卷调查、视频调度、实地查看。
- 重点内容:政策落实、站点建设、台账管理、信访处理、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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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机制
- 对差评、投诉及时整改反馈,定期分析评价结果,作为改进依据。
六、其他
- 企事业单位:可参照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
- 依据文件:《退役军人保障法》《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指南》等。
核心目标
通过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营造尊军崇军社会氛围,助力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和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