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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02/T 356-2013 猪生产投入品使用规范

  • 文件大小:179.98 KB
  • 标准类型:食品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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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DB1302/T 356-2013《猪生产投入品使用规范》主要内容总结​

​1. 标准适用范围​

  • 适用于存栏基础母猪200头以上的标准化猪场。
  • 规范对象:猪生产投入品,包括饲养用水、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引用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法规文件,例如:
    • ​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01)
    • ​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NY 5027-2001)
    • ​兽药使用准则​​(NY 5030-2006)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609号)
    •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清单​​(农业部公告第193号)等。

​3. 术语和定义​

  • ​猪生产投入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饮水等。
  • ​兽药​​:包括生物制品、化学药品、抗生素等,用于疾病预防、治疗或诊断。
  • ​饲料分类​​:单一饲料、预混合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等。
  • ​停药期​​:停止给药到允许屠宰或产品上市的间隔时间。

​4. 饲料使用规范​

​4.1 自配饲料​
  • ​原料要求​​:
    • 必须符合《饲料原料目录》和农业部三聚氰胺限量规定。
    • 禁止使用制药工业副产品。
  • ​生产要求​​:
    • 不得对外销售。
    • 加工过程需符合NY 5032-2006(卫生、交叉污染控制等)。
    • 需符合GB 13078卫生标准。
​4.2 商品饲料​
  •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4.3 贮存与运输​
  • 库房禁止存放灭鼠药等有毒物质。
  • 需防潮、防霉变,避免污染。
​4.4 留样管理​
  • 新进饲料原料和商品饲料需留样,记录名称、来源、接收日期等信息。
  • 自配饲料每批次留样,保存配方原件和配料清单。
  • 留样保存至有效期最后一天。

​5. 兽药使用规范​

​5.1 使用原则​
  • 需凭执业兽医师处方使用。
  • 来源必须为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书的企业,且需有批准文号或进口证书。
​5.2 禁用规定​
  • 禁止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清单》(如氯霉素、呋喃唑酮等)和废止的地方标准兽药。
  • 禁止使用人用药品(非兽药)。
​5.3 其他要求​
  • 育肥猪需遵守停药期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78号)。
  • 免疫程序按国家规定执行,疫苗需符合《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

​6. 饮用水管理​

  • 水质需符合NY 5027-2001(无污染、无病原微生物)。
  • 定期清洗消毒饮水设备,防止细菌滋生。
  • 定期监测水源质量。

​7. 档案管理​

  • 建立生产投入品使用档案,专人负责记录。
  • 档案内容包括饲料来源、兽药使用记录、水质检测报告等。

​核心要点总结​

  1. ​饲料安全​​:严格原料管控,禁止违禁添加物,留样可追溯。
  2. ​兽药合规​​:凭处方用药,禁用清单明确,停药期必须遵守。
  3. ​水质保障​​:定期监测,防止污染。
  4. ​全程记录​​:档案化管理确保责任可追溯。

该标准旨在通过规范投入品使用,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符合无公害食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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