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258-2024 互感器校验仪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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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27.100CCSF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1258—2024
代替DL/T1258—2013

互感器校验仪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requirement for instrument transformer calibrator
2024-12-25发布2025-06-25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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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 Ⅱ
1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概述 1
5 技术要求 2
5.1 环境要求 2
5.2外观要求 3
5.3绝缘要求 4
5.4性能要求 4
5.5 电气要求 6
5.6环境适应性 7
5.7电磁兼容 7
6 试验方法 8
6.1试验条件 8
6.2一般要求 8
6.3外观和结构检查 8
6.4通电检查 9
6.5电气安全试验 9
6.6性能试验 9
6.7环境适应性 10
6.8 电磁兼容试验 11
7检验规则 12
7.1检验分类 12
7.2检验项目 13
8 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 14
8.1标志 14
8.2随行文件 14
9 包装、运输和贮存 14
9.1包装 14
9.2 运输 15
9.3贮存 15
附录A(资料性)误差测量结果内页格式 16 DL/T1258—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L/T1258—2013《互感器校验仪通用技术条件》,与DL/T 1258—2013相比,除结构调 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修改了适应范围(见第1章)。
b) 修改和调整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相关内容:
1)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2)删除了型号命名方法(见2013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概述,对互感器校验仪测量功能及测量原理进行描述(见第4章)。
d)修改和调整了第5章技术要求相关内容:
1)修改了接线端子要求,统一了接线端子标识(见5.2.3);
2)修改了基本误差要求(见5.4.4.1)和附加误差要求(见5.4.4.2);
3)修改了输入回路负荷要求(见5.5.2);
4)修改了输入回路过负荷能力要求(见5.5.3);
5)修改了电磁兼容试验要求(见5.7);
6)增加了通信接口(见5.2.5)及显示要求(见5.2.6);
7)增加了电池供电要求(见5.5.1)。
e) 修改了电磁兼容试验方法(见6.8)。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高电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电压试验技术分技术委员会(SAC/TC163/SC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武汉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计量中心)、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计量中心)、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湖北华中电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军、王海燕、林聪、许灵洁、孙凯、高帅、明东岳、周华勇、陈文中、吴志武、成林、孙哲、徐文峰。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年首次发布为DL/T 1258—201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 一号,100761)。
互感器校验仪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互感器校验仪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差值比较法测量交流频率为50Hz(或60Hz) 的互感器或者分压器误差的互感器校验仪的生产、试验和使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直流互感器校验仪和电子式互感器校验仪。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 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 高温
GB/T 2423.7 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c: 粗率操作造成的冲击(主要用于设备型样品)
GB/T 2423.10 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
GB4793.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626.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17626.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17626.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GB/T18268.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宽量程互感器校验仪wide range instrument transformer calibrator
一种采用差值比较法测量交流频率为50Hz (或60 Hz) 的宽量程互感器或者分压器误差的仪器。
4概述
互感器校验仪是一种测量工频电压(或电流)误差的仪器,当互感器校验仪的参考电压(或电流)回路施加试验电压(或电流),差电压(或差电流)回路施加微差电压(或电流)时,其可得到差值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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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差值电流)相量相对于参考电压(或电流)相量的同相分量和正交分量,并显示被比较的电压(或电流)相量与参考电压(或电流)相量的比值差(幅值比)和相位差。如果被比较的电压(或电流)相量幅值大于参考电压(或电流)相量幅值,比值差为正,反之为负;如果被比较的电压(或电流)相量超前参考 电压 (或电流)相量,相位差为正,滞后为负。
从电路原理上互感器校验仪可分为电工型和电子型。电工型互感器校验仪采用电工原理,差值信号通过电桥线路的平衡指示器调节平衡,采用多盘指示器显示误差结果;电子型互感器校验仪采用电子线路或者数字电路测量互感器的百分表信号和差值信号,通过数字电路或者数学算法计算得到误差,采用数字显示误差结果。
互感器校验仪的示值有两种表示方式:一般情况下 比值差用百分数 (%),相位差用分 ( ′) ;或者比值差用10的负指数次幂 (10-n),相位差用弧度乘10的负指数次幂 (10-rad)。
电工型互感器校验仪的原理示意图见图1a), 电子型互感器校验仪的原理示意图见图2b)。
用于宽量程互感器校验的仪器称为宽量程互感器校验仪。

a)电工型互感器校验仪图中符号说明:

b) 电子型互感器校验仪 a、x——参考电压输入端子;To、Tx——参考电流输入端子;K、D——差电压、差电流输入端子。
图 1互感器校验仪原理示意图
5技术要求
5.1环境要求
5.1.1工作环境条件
互感器校验仪的工作环境条件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工作环境条件
使用条件 户内 户外 温度(℃) 0~40 -25~+40 相对湿度上限值(%)(温度25℃) 80 95
5.1.2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
互感器校验仪运输、贮存的基本环境条件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运输、贮存的基本环境条件
基本环境条件 额定值 运输 贮存 高温(℃) 55 40 低温(℃) -25 -5 相对湿度上限值(%)(温度25℃) 95 80 振动
(正弦) 加速度(m/s²) 30 一 频率(Hz) 1.3~2 一 自由跌落高度(mm) 250 一
5.2外观要求
5.2.1一般机械要求
互感器校验仪的设计和结构应符合GB4793.1的规定,保证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不引起任何危险,并能防止异物和灰尘进入。
互感器校验仪的外壳、面板及零部件的镀层、漆层应均匀、牢固、光滑,不应有裂纹、起泡、脱落
等缺陷,外壳和面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各部件和接线端子的排列位置应合理,便于操作和读数。
开关、旋钮、按键应有功能及方向的标志。
互感器校验仪的内部部件应固定牢靠。
5.2.2封印
互感器校验仪外壳应能加封,保证仪器内部各部件及各项参数在外壳拆封打开后方能触及。
5.2.3接线端子
互感器校验仪应分别按参考电流、参考电压输入和差电流、差电压输入设置输入端子:参考电流输入端子标志为T₀、Tx; 参考电压输入端子标志为a、x; 差电流、差电压输入端子标志为K、D。所有接线端子应有明显的功能标志,文字和图样应符合GB4793.1的规定。
互感器校验仪参考电流、参考电压输入端子与差电流、差电压输入端子应相互绝缘并对地绝缘。
互感器校验仪连接件、插头及引线的技术条件应在仪器说明书中规定。
5.2.4接地端子
有金属面板或外壳的互感器校验仪应有保护接地端子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并与可触及的金属部件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互感器校验仪接地端子导电杆应为铜质,直径不应小于5mm。
5.2.5通信接口
电子型互感器校验仪应具备通信接口,宜采用蓝牙、USB、RS232 等通用接口。
5.2.6显示要求
电子型互感器校验仪应具备中文显示界面,户外高亮度环境下应显示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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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绝缘要求
5.3.1绝缘电阻
互感器校验仪测量回路与金属外壳之间、电源输入端与金属外壳之间,绝缘电阻不应低于20MΩ。
5.3.2介电强度
互感器校验仪测量回路与金属外壳之间、电源输入端与金属外壳之间,应能承受1.5kV, 持续1min
工频耐压,应无击穿或闪络等破坏性放电现象产生。
5.4性能要求
5.4.1额定参数
5.4.1.1额定频率
互感器校验仪额定工作频率为50Hz(或60 Hz)。
5.4.1.2额定参考电流或电压
互感器校验仪的额定参考电流为1A 和 5A,额定参考电压为1001√3V 和100V。
注:除额定值外,制造厂可根据使用需要增加其他参考电流或电压值。
5.4.1.3电流电压输入范围
互感器校验仪在额定参考电流1%~120%或者额定参考电压20%~120%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
宽量程互感器校验仪在额定参考电流0.1%~200%或者额定参考电压5%~200%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互感器校验仪的差电流测量范围不宜小于1A, 差电压测量范围不宜小于20V。
注:互感器校验仪在非额定参考电流或电压下的电流、电压输入范围可由制造厂自定。
5.4.1.4测量范围
互感器校验仪的最小测量范围不应超过±0.5%和±20',最大测量范围不宜超过±10%和±300′。
5.4.2测量性能
5.4.2.1有效显示位数
互感器校验仪测量示值有效显示位数应满足被测量互感器等级限值误差要求的3位有效位数。
5.4.2.2准确度等级
互感器校验仪的准确度分为1级、2级和3级。
5.4.2.3响应时间
电工型互感器校验仪检流计的阻尼时间不应超过1.5s。
电子型互感器校验仪每个测量点的测量时间不应超过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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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功能要求
互感器校验仪对电压互感器校验时应同时具备低端测差和高端测差功能。
宜具备以下功能:
a) 测量时自动取点功能,并具备依据所使用规程的要求自动配置或手动设置校验点功能;
b) 二次阻抗和二次导纳测量功能;
c) 历史数据记录、测量数据导出功能、上位机实时数据交互功能、上位机远程控制功能。
5.4.4准确度要求
5.4.4.1基本误差
互感器校验仪在表3的参比条件下,比值误差不应超出式(1)给出的限值范围,相位误差不应超出式(2)给出的限值范围。
式(1)、(2)中:

…………………………
…………………………
(1)
(2) X— 比值差测量示值;Y—相位差测量示值;
X₀——比值差测量示值标称值,若相位差以分为单位,计算式(2)时应乘上3438;
Yo-—相位差测量示值标称值,若相位差以分为单位,计算式(1)时应乘上0.000291;α——互感器校验仪准确度等级指数。
表3参比条件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电源频率 电压百分数 电流百分数 电源总谐波
畸变率 环境工频磁场
干扰强度 20℃~25℃ ≤80% 50Hz±0.5Hz
(或60 Hz±0.6Hz) (20%~120%)U。 (5%~120%)In ≤5% ≤400 A/m
5.4.4.2附加误差
互感器校验仪工作范围超出表3规定的电流、电压参比条件范围的,其误差限值见表4和表5。
表4附加误差(电压互感器测量)
百分数 (5%,10%) (10%,15%) (15%,20%) [20%,200%] 电压互感器测量等级指数 a+3 a+2 a+1 a 注:符号“[”表示大于等于,符号“]”表示小于等于,符号“)”表示小于。 表5附加误差(电流互感器测量)
百分数 0.1% 1% (1%,5%) [5%,200%] 电流互感器测量等级指数 a+4 a+2 a+1 a 注:符号“[”表示大于等于,符号“]”表示小于等于,符号“(”表示大于,符号“)”表示小于。
5.4.4.3百分表
互感器校验仪用于指示参考电流、电压大小的百分表示值误差应满足准确度1.5级的要求。当参考
电流、电压在其正常工作百分数范围内变化时,仪表的内阻抗应保持不变。
5.4.4.4分辨力
互感器校验仪测量比值差及相位差的分辨力不应低于最高被测量互感器等级比值差及相位差限值的0.1%。
5.4.4.5计量性能稳定性要求
互感器校验仪在正常的使用、运输和存储条件下,一年内误差的变化不应超过其误差限值的1/2。
5.4.4.6谐波抑制能力
互感器校验仪的测量回路对高次谐波信号应有足够的抑制能力。对于准确度为1级、2级、3级的互 感器校验仪,其三次及以上谐波抑制比应分别大于32 dB、26dB、20dB。
5.5电气要求
5.5.1供电电源
互感器校验仪供电电源可采用外部交流电源供电或内部电池供电:
a) 采用外部交流电源供电时,额定电压为220V±22V, 频率为50Hz±0.5 Hz(或60 Hz±0.6 Hz),总谐波畸变率不应超过5%;
b) 采用内部电池供电时,电池容量应满足连续工作8小时的要求。电池充电时,不应影响互感器校验仪的正常工作。内部电池老化或无法正常工作时,可直接采用外部交流电源供电。
5.5.2输入回路负荷
互感器校验仪参考电流、电压输入回路的功率因数应为0.8 L~1.0; 在参考电流为1A时,额定容量不应超过1 VA;在参考电流为5A时,额定容量不应超过5 VA;在参考电压为1001√3V 时,额定容量 不应超过0.07 VA; 在参考电压为100V 时,额定容量不应超过0.2 VA。
在额定参考电流下,差电流输入回路的电压降不应超过0.05V;在额定参考电压下,差电压输入回路的电流不应超过1mA。互感器校验仪在参考电流、电压的其他百分数下,差电流输入回路的压降不应超过额定电流下最大允许压降与电流百分数之积,差电压输入回路的电流不应超过额定电压下最大允许电流与电压百分数之积。
5.5.3测差回路过电流、过电压能力
互感器校验仪的差电流、差电压输入端子应能承受2A的过电流或40V的过电压,时间为4s; 当互感器校验仪恢复到初始状态时,误差的改变量不应大于允许误差的1/10。
5.5.4温升和自热
互感器校验仪在额定使用条件下,各部件的温升不应超过55K。由于自热引起的误差改变量,不应大于允许误差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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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环境适应性
5.6.1高温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在工作环境的上限温度试验时,试验后结果应符合5.4.4的要求。
5.6.2低温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在工作环境的下限温度试验时,试验后结果应符合5.4.4的要求。
5.6.3振动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应能承受振动试验,试验后结果应符合5.4.4的要求。
5.6.4冲击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应能承受冲击试验,试验后结果应符合5.4.4的要求。
5.7电磁兼容
5.7.1供电电源电压暂降抗扰度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应能承受GB/T 18268.1规定的供电电源电压暂降抗扰度试验,满足性能判据B 的要求,试验结束后,测量误差的变化不应大于允许误差的1/10。
5.7.2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应能承受GB/T 18268.1规定的额定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满足性能判据A的要求,试验结束后,测量误差的变化不应大于允许误差的1/10。
5.7.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应能承受GB/T 18268.1规定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满足性能判据B的要求,试验结束后,测量误差的变化不应大于允许误差的1/10。
5.7.4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应能承受GB/T 18268.1规定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满足性能判据B的要求,试验结束后,测量误差的变化不应大于允许误差的1/10。
5.7.5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应能承受GB/T 18268.1规定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满足性能判据A的要求,试验结束后,测量误差的变化不应大于允许误差的1/10。
5.7.6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应能承受GB/T18268.1规定的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满足性能判据B的要求,试验结束后,测量误差的变化不应大于允许误差的1/10。
5.7.7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应能承受GB/T18268.1规定的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满足性能判据A的 要求,试验结束后,测量误差的变化不应大于允许误差的1/10。
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6.1.1试验环境
试验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
——环境温度:20℃~25℃;
——相对湿度:≤80%;
——电源频率:50 Hz±0.5 Hz(或60 Hz±0.6Hz);
—电源电压:220V±22V;
——电源总谐波畸变率:≤5%。
6.1.2标准装置及主要试验仪表
标准装置及主要试验仪表应分别满足表6和表7的要求。
表6标准装置
设备名称 性能指标 互感器校验仪整体检定装置 准确度:不应低于0.2级 谐波功率源 额定输出电压:不应低于20V;额定输出电流:不应低于1A;准确度:不应低于0.2级 数字多用表 应具有电压、电流和电阻测量功能,准确度:不应低于0.2级 表7主要试验仪表
设备名称 性能指标 绝缘电阻表 额定电压:1000V;准确度:不应低于10级 工频耐压测试仪 输出电压:0~2.5KV;输出电压总谐波畸变率:不应大于5%;准确度:不应低于5级
6.2一般要求
互感器校验仪在试验前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被试互感器校验仪应与其铭牌及所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要求一致;
b)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在完整的新产品上进行;
c) 在进行任何测量之前(除自热试验外),应有足够时间(不超过20 min) 使仪器达到热稳定状态;
d) 凡本文件没有规定的试验参数值,应在产品技术条件或有关指导性文件中规定。
6.3外观和结构检查
互感器校验仪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外壳、面板、封印、接线端子、接地端子均应符合5.2的要求;
b) 目视开关、旋钮、按键、拨盘应完好,转换应正常。 6.4通电检查
互感器校验仪通电检查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通电后,互感器校验仪应正常显示;
b)控制功能应可靠;
c)检查互感器校验仪温度、声音无异常。
6.5电气安全试验
6.5.1绝缘电阻测量
使用1000V绝缘电阻表测量。将测量回路的输入端子短接,测量输入端子对接地端子的绝缘电阻;将电源端子的相线与中性线短接,测量电源端子对接地端子的绝缘电阻。试验结果应符合5.3.1的要求。
6.5.2介电强度试验
将电源端子的相线与中性线短接,在电源输入端子与接地端子之间施加1.5KV 的工频试验电压,持续1 min,试验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
将互感器校验仪的全部测量输入端子短接,在测量输入端子与接地端子之间施加1.5kV 的工频试验
电压,持续1min, 试验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
注:试验时互感器校验仪处于非工作状态,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并避免试验电源的突然接通和分断。
6.6性能试验
6.6.1误差和测量性能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的误差和测量性能试验按以下方法进行,校准记录格式及设置值见附录A:
a) 使用互感器校验仪整体检定装置进行试验。检定装置的微差电压源和微差电流源应能输出与误差测量范围相应的同相与正交微差信号,准确度满足表6的要求;
b) 对电压互感器测量回路试验时,按照额定电压百分值20%、50%、80%、100%、120%(200%)取点测量,所有测量点的试验结果应符合5.4.4.1及5.4.4.3的要求;按照额定电压百分值(5%、10%、15%)取点测量,所有测量点的试验结果应符合5.4.4.2及5.4.4.3的要求;
c) 对电流互感器测量回路试验时,按照额定电流百分值5%、20%、100%、120%(150%、200%)取点测量,所有测量点的试验结果应符合5.4.4.1及5.4.4.3的要求;按照额定电流百分值(0.1%)1%取点测量,所有测量点的试验结果应符合5.4.4.2及5.4.4.3的要求。
6.6.2测量回路的谐波抑制能力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测量回路的谐波抑制能力试验按以下方法进行:
a) 使互感器校验仪处于最大灵敏度测量状态,对参考电流(电压)回路施加50Hz的额定电流(电压),差流(差压)回路与谐波源连接;
b) 谐波信号为等量的三次谐波和五次谐波叠加,信号强度调节到使互感器校验仪的检流计偏转(或互感器校验仪的测量读数)达到满度值的1/5,然后改用工频信号输入,调节信号强度使检流计的偏转(或互感器校验仪的测量读数)也达到满度值的1/5;
c) 两次信号有效值之比用分贝表示,测量结果应符合5.4.4.6的要求。
6.6.3响应时间试验
响应时间试验在误差试验过程中用秒表测量或者图像识别法进行,测量结果应符合5.4.2.3的要求。
6.6.4测差回路过电流、过电压能力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的测差回路过电流、过电压试验按以下方法进行:
a) 选择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测量功能,互感器校验仪与整体检定装置连接,检定装置在额定参考输入下施加0.05%误差的信号;
b) 解除测量接线,选择电流互感器校验功能,对互感器校验仪的差电流输入端口施加2A电流值,持续时间4s±0.5s;选择电压互感器校验功能,对互感器校验仪的差电压输入端口施加40V电压值,持续时间4s±0.5s;等待10min 后重新接线测量,计算误差的改变量,测量结果应符合5.5.3的要求。
6.6.5温升和自热影响试验
6.6.5.1温升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的温升试验按以下方法进行:
a) 对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测量回路分别进行试验;
b) 互感器校验仪在参比环境下通电,电流(或电压)测量输入端子施加最大额定信号;
c) 试验时间持续2h, 测量互感器校验仪各元件的温升。试验后,互感器校验仪应符合5.5.4的要求。
试验期间,互感器校验仪不应位于通风及日光照射下。
6.6.5.2自热影响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的自热影响试验按以下方法进行:
a) 对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测量回路分别进行试验;
b) 在互感器校验仪开始正常工作后,在额定参考输入下施加0.05%误差的信号,并以5min的时间间隔记录测量结果,画出时间函数的误差变化曲线;
c) 试验至少进行1h, 直到连续的20min内,误差改变不超过误差限值的1/10为止,计算误差改 变量,试验结果应符合5.5.4的要求。
6.7环境适应性
6.7.1高温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的高温试验按GB/T2423.2试验程序B规定的方法进行,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互感器校验仪在非工作状态下,正常包装;
——温度:40℃;
——持续时间:16h。
试验后互感器校验仪在参比条件下放置24h,再按照6.6.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6.1的要求。
6.7.2低温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的低温试验按GB/T2423.1 试验程序A 规定的方法进行,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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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感器校验仪在非工作状态下,正常包装;
——温度:-25℃或0℃;
—持续时间:16h。
试验后互感器校验仪在参比条件下放置24h, 再按照6.6.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6.2的要求。
6.7.3振动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的振动试验按GB/T2423.10试验程序Fc规定的方法进行,并满足以下条件:
—在非工作状态下,P组按产品说明有简易包装,S组无包装。
——频率范围:1.3Hz~2 Hz。
——加速度:30m/s²。
——持续时间:2h。
试验后互感器校验仪不应有机械损伤,内部各配合件及紧固件不应有松动、变形和断裂的现象。再按照6.6.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6.3的要求。
6.7.4冲击试验
互感器校验仪的冲击试验按GB/T2423.7试验程序规定的方法进行,并满足以下条件:
——互感器校验仪在非工作状态下,无包装;
——高度:250 mm;
——底面:水平状态;
——次数:4。
试验后互感器校验仪外观应完好,外壳无变形。再按照6.6.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6.4的要求。
6.8电磁兼容试验
6.8.1供电电源电压暂降抗扰度试验
按GB/T 17626.11的规定和方法进行。
严酷等级1级。
试验对象:互感器校验仪交流电源输入端。
试验结果应符合5.7.1的要求。
6.8.2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按GB/T 17626.8的规定和方法进行。
严酷等级X级,施加400 A/m的稳定持续工频磁场。
试验对象:互感器校验仪外壳。
试验结果应符合5.7.2要求。
6.8.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按GB/T17626.4 的规定和方法进行。
严酷等级2级。
试验对象:互感器校验仪交流电源输入端,参考电流、参考电压输入端子,差电流、差电压输入端子。 试验结果应符合5.7.3要求。
6.8.4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按GB/T17626.2的规定和方法进行。
严酷等级2级。
试验对象:互感器校验仪外壳。
试验结果应符合5.7.4的要求。
6.8.5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按GB/T17626.3的规定和方法进行。
严酷等级1级。
试验对象:互感器校验仪外壳。
试验结果应符合5.7.5的要求。
6.8.6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按GB/T 17626.5的规定和方法进行。
严酷等级2级。
试验对象:互感器校验仪交流电源输入端。
试验结果应符合5.7.6的要求。
6.8.7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按GB/T17626.6的规定和方法进行。
严酷等级1级。
试验对象:互感器校验仪交流电源输入端,参考电流、参考电压输入端子,差电流、差电压输入端子。
试验结果应符合5.7.7的要求。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7.1.1一般要求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后续检验。
7.1.2型式检验
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投产前;
b) 在生产中当设计、材料、工艺或结构等改变,且其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此时的型式检验可以只进行与各项改变有关的试验项目;
c)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进行质量一致性检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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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制造厂检验部门对生产的每台互感器校验仪进行检验,合格后应加封印,并给出检验合格证。
7.1.4后续检验
在互感器校验仪正常使用过程中,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准确度进行的检验。
7.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8。
表8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后续检验 检验要求 试验方法 1 外观和结构检查 5.2 6.3 ● ● ● 2 通电检查 / 6.4 ● ● ● 3 绝缘电阻测量 5.3.1 6.5.1 ● ● ● 4 介电强度试验 5.3.2 6.5.2 ● ● / 5 误差和测量性能试验 5.4.4 6.6.1 ● ● ● 9 测量回路的谐波抑制能力试验 5.4.4.6 6.6.2 ● O O 7 响应时间试验 5.4.2.3 6.6.3 ● O / 8 测差回路过电流、过电压能力试验 5.5.3 6.6.4 ● O O 9 温升和自热影响试验 5.5.4 6.6.5 ● 1 / 10 高温试验 5.6.1 6.7.1 ● O / 11 低温试验 5.6.2 6.7.2 ● O / 12 振动试验 5.6.3 6.7.3 ● 1 / 13 冲击试验 5.6.4 6.7.4 ● / / 14 供电电源电压暂降抗扰度试验 5.7.1 6.8.1 ● 1 / 15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5.7.2 6.8.2 ● 1 1 16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5.7.3 6.8.3 ● / / 17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5.7.4 6.8.4 ● / / 18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5.7.5 6.8.5 ● 1 / 19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5.7.6 6.8.6 ● 1 / 20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5.7.7 6.8.7 ● 1 / 注:“●”表示必做试验项目,“O”表示选做试验项目,“I”表示不需要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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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
8.1标志
8.1.1一般要求
标志的一般要求如下:
——接线端子标志:由字母组成,应清晰、牢固地附着在接线端子近旁。
——接地端子:应清晰、牢固地标示接地符号。
——警示牌:紧靠互感器校验仪结构脆弱的部分(如显示屏、键盘)应有警示牌,并应在牌上写有
“注意!易碎!”字样。
8.1.2铭牌
每台互感器校验仪应有牢固地固定在产品上且耐腐蚀的铭牌,铭牌上应清晰地标出下列内容:
——国名(仅对出口产品);
——制造厂名(不以工厂所在地地名为厂名者,应同时标出地名);
——采用标准代号;
——产品名称及型号;
—-额定电压;
——额定电流;
——额定频率;
——准确度等级;
一—出厂序号;
——制造年月;
——产品唯一性二维码(包含以上信息,可选项)。
注:允许把铭牌印在面板表面。
8.2随行文件
互感器校验仪应提供随行文件,主要包括:
——产品检验合格证;
——产品说明书;
——装箱单;
——随机备附件清单;
——安装图;
——试验报告;
——搬运说明;
——其他有关资料。
9包装、运输和贮存
9.1包装
互感器校验仪的包装,包装箱的标志及随机文件按照GB/T13384和GB/T 191的规定执行。每台互感器校验仪出厂时应附有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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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合格证;
——出厂检验记录;
——使用说明书;
——维修服务指南;
——产品有备件时,还应提供产品备件一览表。
9.2运输
在有包装状态下,互感器校验仪运输、贮存的基本环境条件按5.1.2的规定执行。
9.3贮存
在无包装状态下,互感器校验仪应贮存在室内,温度为5℃~35℃,空气相对湿度不应大于75%且在空气中不应有引起腐蚀的有害气体和其他有害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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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
误差测量结果内页格式
电流互感器测量结果见表A.1。
表A.1电流互感器测量结果
测量项目 受检仪器示值 整检装置示值 比值差示值误差 相位差示值误差
TA
5A f(10-⁴) δ(') f(10-⁴) δ(') e,(%) Eg(%) 1.000 0.000 2.000 0.000 3.000 0.000 4.000 0.000 5.000 0.000 6.000 0.000 7.000 0.000 8.000 0.000 9.000 0.000 10.000 0.000 -1.000 0.000 -3.000 0.000 -5.000 0.000 -7.000 0.000 -9.000 0.000 0.000 0.100 0.000 0.200 0.000 0.300 0.000 0.400 0.000 0.500 0.000 0.600 0.000 0.700 0.000 0.800 0.000 0.900 0.000 1.000 f(10-⁴) δ(') f(%) δ(%) (%) E;(%) 0.000 -0.200 0.000 -0.400 0.000 -0.600 0.000 -0.800 0.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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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 (续)
测量项目 受检仪器示值 整检装置示值 比值差示值误差 相位差示值误差
TA
1A f(10-³) δ(') f(10⁻3) δ(') E(%) E₆ (%) 5.00 5.00 -5.00 -5.00 10.00 10.00 -10.00 -10.00 f(10-²) δ(') f(10-²) δ(') Ey (%) eg(%) 10.00 0.00 -10.00 0.00 0.00 100.00 0.00 -100.00 电压互感器测量结果见表A.2。
表A.2 电压互感器测量结果
测量项目 受检仪器示值 整检装置示值 比值差示值误差 相位差示值误差
TV100V f(10-⁴) δ(') f(10-⁴) δ(') e,(%) E₆ (%) 1.00 0.000 -1.00 0.000 10.00 0.000 -10.00 0.000 0.00 0.100 0.00 -0.100 0.00 1.000 0.00 -1.000
TV
100/√3V f(10⁻³) δ(') f(10-³) δ(') e,(%) Eg(%) 5.00 0.000 f(10-³) δ(') f(10⁻³) δ(') 4f(%) △δ(%) -5.00 0.000 10.00 0.000 -10.00 0.000 0.000 5.000 0.000 -5.000 0.000 10.000 0.000 -10.000
DL/T1258—2024
表A.2 (续)
测量项目 受检仪器示值 整检装置示值 比值差示值误差 相位差示值误差
TV

100/3V f(10-²) δ(') f(10-²) δ(') e,(%) E(%) 1.00 50.00 -1.00 -50.00 10.00 100.00 -10.00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