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173-2024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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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电气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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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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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5173—2024
代替DL/T 5173—2012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survey inhydroelectric and hydraulic engineering
2024-09-24发布2025-03-24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4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批准《堆石混凝土坝设计规范》等384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Operation code for liquefied natural gas receivingterminal》等32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水电工程岩土体监测规程》等2项能源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附件3),现予以发布。
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
2. 行业标准外文版目录(略)
3. 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略)
国家能源局
2024年9月24日
DL/T 5173—2024
附件1:
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 采标号 出版机构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
193
DL/T5173一2024 水电水利
工程施工
测量规范
DL/T5173-2012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24-09-24
2025-03-24 …
DL/T5173—2024
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1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1〕9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L/T5173—2012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和相关行业规范的技术要求,并 结合近年来国内外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测量的先进技术,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测量放样准备,开挖、填筑及混凝土工程测量,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测量,地下工程测量,疏浚及渠堤测量,附属工程测量,施工期变形监测和竣工测量。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在“平面控制测量”中增加了各工程类型首级平面控制网等级选择、“自由设站测量”、网络RTK 测量等内容,将“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章节修订为“卫星定位测量”和“卫星定位动态控制测量”。
——在“高程控制测量”中增加了各工程类型首级高程控制网等级选择、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代替二等水准测量等内容,将“GPS拟合高程测量”章节修订为“卫星定位高程测量”。
——在“地形测量”中增加了RTK测图、地面三维激光扫描测图、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图、机载激光雷达(LiDAR)扫描测图、多波束测深、无人船及水面三维激光扫描、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字三维模型等内容。
——在“测量放样准备”中删除了“仪器及测具的检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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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增加了移动智能终端测量APP等内容。
——在“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测量”中增加了激光天顶
(底)仪、激光跟踪仪等精密测量技术相关内容。
——在“地下工程测量”中增加了隧洞联系测量等内容。
——在“附属工程测量”中增加了“地下管线测量”等内容。
——在“施工期变形监测”中增加了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及变形监测信息系统等内容。
——增加了附录A“平面控制点标墩与标志”、附录B“光电测距边长和高差各项改正值计算公式”、附录C “高程控制点标志及标石埋设图”等内容。
本规范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规范由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29)归口。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罗琛 宋胜登 杨国兴 邱章云陈光龙 雷勇 孔令利 李哲 王守波李春林蒋华平刘启寿刘 昆刘宇鉴 汤传怡 杜正乔曾 嘉 陈桂华 宋德胜 赵瀛舟王成业郭海伦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郭光文李虎章许松林席 浩和孙文张利荣吴新琪 董芸朱明星沈益源 杨成文 何小雄宗敦峰梅锦煜 周厚贵林 鹏余 英 李志刚 罗维成 王鹏禹吴高见 向建王军沈仲涛程志华汪 毅孙来成陈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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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尧升 李克信叶明 钱文勋
张祖义 温建明 杨元红 吴秀荣
吕芝林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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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3
3 平面控制测量 5
3.1一般规定 5
3.2平面控制网选点和埋设 6
3.3 三角形网测量 6
3.4自由设站测量 11
3.5卫星定位测量 12
3.6 卫星定位动态控制测量 15
3.7导线测量 17
3.8 平面控制网的维护管理 19
4高程控制测量 21
4.1一般规定 21
4.2 几何水准测量 22
4.3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25
4.4 卫星定位高程测量 27
4.5 外业成果整理与平差计算 28
5地形测量 31
5.1一般规定 31
5.2图根控制测量 32
5.3 全站仪测图 33
5.4RTK 测图 33
5.5 数字近景摄影测量 34
5.6 地面三维激光扫描测图 36
5.7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图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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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机载激光雷达(LiDAR)扫描测图 39
5.9 水下地形测量 41
5.10 数字地形图编辑处理 45
5.11 数字地形成果 46
6测量放样准备 50
6.1一般规定 50
6.2收集测量相关资料 50
6.3放样数据准备 50
7 开挖、填筑及混凝土工程测量 52
7.1一般规定 52
7.2 开挖工程测量 53
7.3填筑工程测量 54
7.4混凝土工程测量 54
7.5 放样方法和放样点的检查 56
7.6 计量测量和工程量计算 57
7.7资料整理 59
8 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测量 60
8.1一般规定 60
8.2 安装专用控制网及安装点放样 60
8.3引水管道安装施工测量 62
8.4 拦污栅安装施工测量 63
8.5闸门安装施工测量 63
8.6 机组安装施工测量 65
8.7 精密施工测量 68
8.8资料整理 69
9地下工程测量 70
9.1一般规定 70
9.2地面控制测量 71
9.3地下控制测量 72
9.4联系测量 73
9.5施工放样 73
9.6断面测量 75
9.7资料整理 76
10疏浚及渠堤测量 77
10.1 一般规定 77
10.2 疏浚测量 7
10.3渠堤测量 79
10.4资料整理 80
11 附属工程测量 81
11.1一般规定 81
11.2场内道路测量 81
11.3 输电线路测量 82
11.4围堰、戗堤测量 84
11.5 砂石筛分系统测量 85
11.6 拌合系统测量 86
11.7运输系统测量 86
11.8地下管线测量 87
12 施工期变形监测 89
12.1一般规定 89
12.2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网 91
12.3 垂直位移监测基准网 92
12.4 基本监测方法与技术要求 94
12.5数据处理与变形分析 99
12.6 变形监测信息系统 100
13竣工测量 102
13.1 一般规定 102
13.2土石方工程 102
13.3 混凝土工程 103
13.4 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103
13.5资料整编 104
附录A平面控制点标墩与标志 105
附录B光电测距边长和高差各项改正值计算公式 109
附录C高程控制点标志及标石埋设图 111
本规范用词说明 12
引用标准名录 113
附:条文说明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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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 1
2Terms 3
3Horizontal control survey 5
3.1 Generalrequirements 5
3.2 Selectionand embedment of horizontal control network 6
3.3 Triangularnetworksurvey 6
3.4 Free stationsurvey 11
3.5 Satellite positioningsurvey 12
3.6 Satellitepositioningdynamiccontrolsurvey 15
3.7 Traversesurvey 17
3.8 Maintenanceandmanagementofhorizontalcontrolnetwork 19
4Vertical controlsurvey 21
4.1Generalrequirements 21
4.2 Geometric levelingsurvey 22
4.3 EDM-trigonometricvertical survey 25
4.4 Satellitepositioning vertical survey 27
4.5 Fieldworkresults processing and adjustment calculation 28
5Topographicsurvey 31
5.1 Generalrequirements 31
5.2Mappingcontrolsurvey 32
5.3Totalstationsurvey 33
5.4 RTKsurvey 33
5.5Digitalclose -range photogrammetry survey 34
5.6 Ground 3Dlaser scanning and mapping 36
5.7 Low -altitudedigitalaerial photography andmapping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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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Airborne LiDARscanningand mapping 39
5.9Underwater topographic survey 41
5.10 Editing andprocessing ofdigital topographic maps 45
5.11Digitaltopographicresults 46
6 Preparation ofsetting-out survey 50
6.1Generalrequirements 50
6.2Surveydatacollection 50
6.3Setting-out dataprocessing 50
7 Excavation , filling and concrete construction survey 52
7.1Generalrequirements 52
7.2Excavationconstruction survey 53
7.3Filling constructionsurvey 54
7.4 Concrete construction survey 54
7.5 Setting -out methods andsetting -out point checking 56
7.6Construction quantity surveying and calculation 57
7.7Dataprocessing 59
8 Mentalstructureand electro-mechanicalequipment installation
survey 60
8.1Generalrequirements 60
8.2 Specificinstallation controlnetworkand setting-out of
installationpoint 60
8.3Installation survey ofPenstock 62
8.4Installationsurvey oftrash rack 63
8.5Installationsurvey ofgate 63
8.6Installation survey of hydroelectric generating set 65
8.7 Preciseinstallationsurvey 68
8.8Dataprocessing 69
9 Undergroundworks survey 70
9.1Generalrequirements 70
9.2 Ground controlsurvey 71
9.3 Underground controlsurvey 72
9.4 Contact measurement 73
9.5Constructionlayout 73
9.6 Sectionsurvey 75
9.7 Dataprocessing 76
10 Dredging works,canal and dyke survey 77
10.1 Generalrequirements 7
10.2 Dredging works survey 77
10.3 Canalanddykesurvey 79
10.4 Data processing 80
11Ancillaryworks survey 81
11.1 Generalrequirements 81
11.2 Roadsurvey 81
11.3 Transmissionline survey 82
11.4 Cofferdam andembankment dyke survey 84
11.5 Sand-coarse systemsurvey 85
11.6 Mixing systemsurvey 86
11.7 Conveyor feeding systemsurvey 86
11.8 Undergroundpipelinesurvey 87
12Deformation monitoringduring construction period 89
12.1 Generalrequirements 89
12.2 Control network forhorizontal deformation observation 91
12.3 Control network forvertical deformationobservation 92
12.4 Methodsandtechnicalrequirement ofdeformation 94
12.5 Data processingand deformation analysis 99
12.6 Deformation monitoring information system 100
13Finish constructionsurvey 102
13.1 Generalrequirements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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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Earth -rock excavation andfillingworks 102
13.3Concreteworks 103
13.4 Mentalstructure and electro-mechanicalequipment
installationworks 103
13.5Dataprocessing 104
Appendix A Horizontalcontrol point pier and sign 105
AppendixB Calculationformulaofcorrectionvalues of
photoelectricranging side lengthand height
difference 109
AppendixC Vertical control pointmark and markerstone
embeddingdrawing 111
Explanation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12
Listofquotedstandards 113
Addition : Explanation ofprovisions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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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规范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测量,满足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的施工测量。
1.0.3本规范以中误差或限差作为衡量施工测量精度的标准,以两倍的中误差作为限差。
1.0.4施工测量所使用的仪器和量具应定期送交具有计量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定,并在其检定有效期内使用。要求在测前或测后应进行检校的仪器、量具,按相关规定进行自检。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修。
1.0.5 测量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开展测量作业。
1.0.6 施工测量人员应遵守的准则:
1 遵守国家有关测绘的法律法规。
2 在施工测量工作开始之前,应熟悉设计图纸,了解相关规范、标准及合同文件规定的测量技术要求,选择作业方法,制定测量实施方案。
3 施工测量成果资料应进行检查、校核、整理、编号,分类归档,妥善保管,并遵守测绘成果保密相关规定。
4 现场作业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和仪器安全,不得违章作业。
5 观测数据应按规定要求记录。手工记录力求清晰、整齐、美观,不得任意撕页,记录中不得无故留下空页;采用电子记录 作业应遵守现行行业标准《测量外业电子记录基本规定》CH/T
2004、《三角测量电子记录规定》CH/T2005和《水准测量电子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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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规定》CH/T 2006的规定。对取用的数据应由两人独立进行 检查。
1.0.7 施工测量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三角形网 triangularnetwork
以三角形为基本图形组成的测量控制网,是测角网、测边网和边角网的统称。
2.0.2数字地形图 digital topographic map
将地形信息按一定的规则和方法采用计算机生成和计算机数据格式存储的地形图。
2.0.3 三维激光扫描 threedimensionallaserscanningtechnology
通过发射激光获取被测物体表面三维坐标等多种信息的一种非接触式主动测量技术,主要包括地面三维激光扫描、车载三维激光扫描和机载激光雷达扫描等方式。
2.0.4点云point cloud
通过数字测量方式获取被测物体表面三维空间特征的海量点的集合。
2.0.5放样测站点 settingoutstation测量放样时架设仪器的点。
2.0.6放样点settingoutpoint
将建筑物设计轴线、特征点或轮廓点测设到实地上的点。
2.0.7 隔点设站法settingstationbetweentwopoints
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时,将仪器设置在两高程控制点中间分别对两点进行观测的方法。
2.0.8 贯通测量误差errorofholingthroughsurvey
测量贯通点在贯通面上产生的横向、纵向和高程方向上的差值。
2.0.9 施工放样setting out;constructionlayout
工程施工时,把设计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平面位置、高程测 设到实地的测量工作。
2.0.10 安装测量 installationsurvey
为建筑工程中的构件或机电设备的安装所进行的测量工作。
2.0.11激光跟踪仪lasertracker
一种高精度空间极坐标测量仪器,由激光测距系统、角度测量系统、跟踪控制系统等主要部分组成,实时跟踪靶球等目标反射器进行目标点空间三维坐标精确测量的仪器。适用于精密加工件的形位误差检测及其装配测量。
2.0.12 竣工测量 finial construction survey
工程竣工时,对建筑物建基面、过流部位或隐蔽工程的形体等的实地平面位置、高程进行的测量工作。
2.0.13 变形监测 deformation monitoring
对建(构)筑物及其地基、建筑基坑或一定范围内岩(土)体的位移、沉降、倾斜、挠度、裂缝等进行监测,并提供变形分析和预报的工作。
2.0.14 5mm 级仪器 5mmclass instrument
测距长度为1km时,由仪器标称精度公式计算的测距中误差为5mm的仪器。
2.0.15 2”级仪器 2"class instrument
标准环境下一测回水平方向观测中误差标称为2”的测角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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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面控制测量
3.1一般规定
3.1.1平面控制网的建立,宜采用卫星定位测量、三角形网测量和导线测量等方法。
3.1.2 平面控制网等级划分。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和三角形网,按二等、三等、四等划分;导线(网)按三等、四等和一级划分。在特殊情况下,高于上述等级要求时,应进行专项技术设计。
3.1.3各工程类型首级平面控制网等级选择应按表3.1.3执行。
表3.1.3各工程类型首级平面控制网等级选择
工程类型 首级平面控制网等级 混凝土建筑物 土石建筑物 大型水电水利工程 二等、三等 三等、四等 中型水电水利工程 三等、四等 四等 注:有特殊要求的水电水利工程混凝土建筑物控制网也可选用一等,但应进行专项技术设计。
3.1.4 平面控制网布设的层次,可根据工程规模、地形条件及需要决定,宜为1级~2级。首级平面控制网的点位允许中误差,大型水电水利工程为±(5~7)mm, 中型水电水利工程为±(7~10)mm。末级平面控制网相对于首级平面控制网的点位允许中误差为±10mm。
3.1.5首级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宜与规划勘测设计阶段的坐标系统一致。起算点可与邻近的国家三角点进行联测,其联测精度不低于国家四等网的精度要求。
3.1.6 平面控制网的观测数据可不作高斯投影改正和方向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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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边长投影到设计要求的高程面上。
3.1.7平面控制网布设前,宜对网形结构进行优化设计、可靠性分析,确定最佳布网方案。
3.2平面控制网选点和埋设
3.2.1平面控制网点宜选在通视良好、地基稳定且能长期保存的地方。测线离障碍物不宜小于1.5m, 应避开吸散热快、强电磁场等影响测量精度的范围。
3.2.2 首级平面控制网点宜埋设强制归心的混凝土标墩。加密网点可埋设钢架标或地标。观测墩上的照准标志,可采用各式垂直照准杆、平面觇牌和其他形式的照准设备。图样应按附录A 的规定执行。
3.2.3强制归心装置的顶面宜埋设水平,不平度宜小于4’。照准标志中心线与强制归心装置中心的允许偏差为1.0 mm。
3.2.4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选点、埋石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点位应对空开阔,高度角在15°以上的范围内,应无障碍物。
2 网点应远离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和高压电线,前者距离不得小于200m, 后者距离不得小于50m。
3 网点宜具有一个以上的通视方向。
3.3三角形网测量
3.3.1 三角形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见表3.3.1。
表3.3.1三角形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平均边长
(m) 测角
中误差
(") 平均边长
相对中
误差 最弱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三角形
最大
闭合差
(") 测回数 边长 水平角 0.5”级 1”级 2”级 二等 500~1000 ±1.0 ≤1:250000 ≤1:120000 ±3.5 往返各2 4 6 一 三等 300~800 ±1.8 ≤1:150000 ≤1:80000 ±7.0 往返各2 3 4 6 四等 200~600 ±2.5 ≤1:100000 ≤1:50000 ±9.0 往返各2 2 3 4 注:最短边边长小于200m时,最弱边边长相对中误差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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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三角形网宜布设为边角网。网中的边长宜全部观测,但方向可以不用全部观测。
3.3.3首级控制网定向,主要采用卫星定位测量技术实现;若采用边角测量方法,宜联测2个已知方向进行方位角传递。
3.3.4三角形网的网点布设应根据现场条件和特点满足工程要求,可不考虑图形结构和强度,每个点宜与不少于3个网点连接。
3.3.5三角形网可采用人工观测或仪器自动观测。仪器或棱镜的对中误差应小于2 mm。
3.3.6水平角观测前,仪器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三角测量规范》GB/T17942的规定执行。
3.3.7水平角方向观测法技术要求见表3.3.7。
表3.3.7水平角方向观测法技术要求
等级 仪器
标称精度
(") 两次重合
读数差
(") 两次照
准读数差
(") 半测回归
零差
(") 一测回中
2C较差
(") 同方向值
各测回较差
(")
二等 0.5 0.7 2 3 5 3 1 1.5 4 6 9 6 三等、四等 2 3 6 8 13 9 注:当两观测方向的垂直角差值超过±3°时,该两方向之间不进行2C (即盘左、盘右角度之差)值比较,各方向2C 只按同方向、相邻测回进行比较,其差值仍应符合本表规定。若全站仪降级使用,则应采用降级后仪器精度等级所对照的表3.3.1、表3.3.7的技术要求。
3.3.8 水平角观测的测站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观测过程中仪器的补偿器无法正常工作或超出补偿范围时应停止观测。
2对于二等平面控制网,目标垂直角超过±3°时,宜采用有纵轴倾斜补偿器的全站仪(或电子经纬仪)。
3.3.9采用光学经纬仪进行水平角观测时,应配置度盘。若采用全站仪或电子经纬仪,可不作度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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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 当观测方向数不多于3个时,可不归零。当观测方向数多于6个时,可进行分组观测,分组应有两个共同方向。
3.3.11 水平角观测误差超过表3.3.7的要求时,应在原来度盘位置上进行重测,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上半测回归零差或零方向2C 超限时,该测回应立即重测,但不计重测测回数。
2 同测回2C 较差或各测回同一方向值较差超限时,可重测超限方向(应联测原零方向)。一测回中重测方向数超过测站方向总数的1/3时,该测回重测。
3 重测应在全部测回数测完后进行。当重测测回数超过测回总数的1/3时,该站应全部重测。
3.3.12观测手簿的记录、检查和观测数据的划改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水平角观测的秒值读、记错误,应重新观测,度分值读、记错误可在现场更正。但同一方向盘左、盘右不得同时更改相关数字。
2 全站仪或电子经纬仪采用电子记录时,应保存原始观测数据,打印输出相关数据和预先设置的各项限差。

3.3.13 当三角形闭合差个数大于12个时,三角形网测角中误差可按下式近似估算:
(3.3.13)
![]()
式中:m——测角中误差(");
@——三角形闭合差(");
n——三角形个数。
当三角形闭合差个数小于或等于12个时,三角形网测角中误差可按仪器的标称精度确定。
3.3.14测距仪器的标称精度表达式为:
mD=±(a+bD)
式中:a——固定误差(mm);
b—— 比例误差系数(mm/km);D——测距长度(km)。
3.3.15测距作业技术要求见表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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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4)
表3.3.15测距作业技术要求
等级
仪器精
度等级 测距限差 气象数据 一测回
读数较差
(mm) 测回间
较差
(mm) 往返较差
(mm) 温度最
小读数
(℃) 气压最
小读数
(Pa) 测定时
间间隔 数据
取用 二等 2mm级 2 3
2√2(a+bD) 0.2 50 每边观
测始末 边两端平均值 三等 3mm级 3 5 0.2 50 每边观
测始末 边两端平均值 四等 5mm级 5 7 1.0 100 每边测
定一次 测站端观测值 注:1电磁波测距一测回的定义为照准1次测距离4次(自动观测要求在仪器中设置观测4次取平均值)。
2往、返较差须将斜距化算到同一高程面上进行比较。
3.3.16距离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观测数据超限时,应重测整个测回。当观测数据出现分群现象时,应分析原因,待仪器或环境稳定后重新进行观测。
2 通风干湿温度计应悬挂在测站或镜站附近,离开地面和人体1.5m以外的阴凉处,读数前应通风至少15min; 气压表应置平。
3 采用电子记录时,记录格式应遵守相关规范规定,应保存原始观测数据,打印输出相关数据和预先设置的各项限差。
3.3.17测距边的归算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斜距须先经过气象和加常数、乘常数改正,然后再改化为平距。 2测距边的气象改正按仪器说明书给出的公式计算。
3 测距边的加常数、乘常数改正应根据仪器检定的结果计算。
4 测距边的倾斜改正、投影改正计算方法见附录B。
3.3.18测距改化计算后,可按下述公式对边的精度作近似计算:

边长测量单位权中误差为:
(3.3.18)
式中:P——各边距离测量的先验权;
d—— 各边往返测水平距离的较差(mm);
n——测边数。
3.3.19三角形网平差计算前,应对外业观测记录手簿、平差计算起始数据,再次进行全面检查校对。用电子手簿记录时,应与输出的原始记录进行校对。
3.3.20 三角形网平差应计算出点的坐标、方向和边长平差值、验前和验后单位权中误差及其相应的精度指标。角度和距离的先验中误差可按本规范的方法计算,也可用数理统计方法求得,用以计算角度(或方向)及边长的权。
3.3.21平差后的精度评定,应包含单位权中误差、点位误差椭圆参数或相对点位误差椭圆参数、边长相对中误差、点位中误差等。
3.3.22 内业计算数字取位要求见表3.3.22。
表3.3.22内业计算数字取位要求
等级 方向观测值、方向改正数、方位角值
(") 边长值、长度改正数、坐标值
(mm) 二等 0.01 0.1 三等、四等 0.1 1.0 3.3.23 三角形网测量结束后,应对下列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1技术设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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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制网图和点之记。
3外业观测记录手簿。
4 平差计算成果资料。
5技术总结。
6仪器检验资料。
3.4自由设站测量
3.4.1 自由设站测量可适用于各等级控制网的加密测量、临时设站、坐标传递和独立工程控制网的建立与加密测量。
3.4.2 作业前,应对周边既有控制点进行检查校核,并应选用符合要求且不少于3个控制点作为交会基准,设站点各观测方向之间的夹角宜为30°~120°。
3.4.3 自由设站水平角观测应采用方向观测法,自由设站法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表3.3.1、表3.3.7、表3.3.15的规定。
3.4.4自由设站距离测量宜与水平角观测同时进行,边角同测时的距离测回数宜与角度测回数相同,且半测回间的距离互差及测 回间的距离互差不应大于7mm。
3.4.5 作业时,宜同时测定测站的温度与气压值,进行距离观测值气象改正,温度读数宜精确至0.2℃,气压读数宜精确至50Pa。
3.4.6自由设站测量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1 根据工程需要和周边控制点精度情况,应选择相应精度等级的全站仪。
2 应在无通视障碍的中心区域架设全站仪,在周边可通视的不应少于3点的既有控制点上架设反射棱镜和觇标,并应分别量取仪器高和觇标高,应精确至1.0 mm。
3应在全站仪中依次输入既有控制点的点名、坐标与高程值,或提前录入相关控制点的信息。
4 应量取并记录测站的温度与气压值,或将气象元素直接输入全站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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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依次选择并瞄准既有控制点,逐点逐测回进行方向和距离测量并应自动记录。
6 应利用自由设站数据处理软件,对观测数据进行处理,计算测站坐标与交会残差,并应进行残差分析。
7 若某个观测方向的计算残差超限,则应舍弃超限方向,并应重新进行交会计算。
8 应在设站点的点位精度满足要求后进行其他工序的测量工作。
9 所有测量工作完成后,应进行归零检查,归零差不应大于表3.3.7中相应等级同一方向各测回较差限差的2倍。
3.5卫星定位测量
3.5.1 各等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指标见表3.5.1。
表3.5.1各等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指标
等级 平均边长
(m) 仪器标称精度 平均边长相对中误差 最弱边边长
相对中误差 固定误差a
(mm) 比例误差系数b

(mm/km) 二等 800~2000 ≤3 ≤1 ≤1:250000 ≤1:120000 三等 500~1200 ≤5 ≤2 ≤1:150000 ≤1:70000 四等 200~600 ≤5 ≤2 ≤1:100000 ≤1:40000 一级 200~500 ≤10 ≤5 ≤1:40000 ≤1:20000 二级 200~400 ≤10 ≤5 ≤1:20000 ≤1:10000 3.5.2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基线中误差估算按下式计算:
(3.5.2)
式中:σ——基线中误差(mm);
a—— 固定误差(mm);
b——比例误差系数(mm/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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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基线长度(km)。
3.5.3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可按下式计算:

(3.5.3)
式中:N——控制网中异步环的个数;
n——异步环边数;
w——异步环环线全长闭合差(mm)。
3.5.4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由独立观测边构成闭合环或附合路线,闭合环或附合路线中的边数不宜多于6条。
3.5.5卫星定位控制测量的观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各等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见表
3.5.5。
表3.5.5各等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接收机类型
仪器标称精度 卫星高度角(°) 有效
观测
卫星数
(颗) 观测时段(个) 时段长度(min) 数据采
样间隔
(s) 几何强
度因子
PDOP 二等 双频 ≤3mm+1mm/km ≥15 ≥5 ≥2 ≥60 ≤30 <6 三等 双频 ≤5mm+2mm/km ≥15 ≥5 ≥1.6 ≥45 ≤30 <6 四等 双频或单频 ≤5mm+2mm/km ≥15 ≥4 ≥1.6 ≥30 ≤30 <6 一级 双频或单频 ≤10mm+5mm/km ≥15 ≥4 ≥1.2 ≥15 ≤30 <8 二级 双频或单频 ≤10mm+5mm/km ≥15 ≥4 ≥1.0 ≥10 ≤30 <8 2 卫星定位控制测量不观测气象元素,只记录天气情况。
3 每时段观测前后各量取一次天线高,两次较差允许偏差为 1mm。二等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各测站的天线定向标志宜指向正北。
4 卫星定位控制测量作业时,应做好测站记录。包括观测日期、天气情况、控制点点名、时段号、接收机序列号、天线高、开关机时间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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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卫星定位控制测量观测数据的质量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同步环各坐标分量闭合差及环线全长闭合差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规定:



式中:n——同步环中基线边的个数;
W——同步环环线全长闭合差(mm)。
(3.5.6-1)
(3.5.6-2)
(3.5.6-3)
(3.5.6-4) 2 异步环坐标分量闭合差和环线全长闭合差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规定: W≤2√no
W,≤2√no
W₂≤2√no
W=√W²+W²+W₂²
W≤2√3no
式中:n ——异步环中基线边的个数;
W——异步环环线全长闭合差(mm)。
3 复测基线的长度较差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3.5.6-5)
(3.5.6-6)
(3.5.6-7)
(3.5.6-8)
(3.5.6-9)
(3.5.6-10) 3.5.7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平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各项质量检验符合要求后,以所有独立基线组成空间向量网,并在与导航定位卫星系统一致的坐标系中进行三维无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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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差。在无约束平差中,基线向量的改正数(Vx、Vy、VA₂)绝对值均不应大于3σ。
2 在无约束平差确定有效观测量的基础上,在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下进行二维约束平差。约束平差中,基线向量的改正数与无约束平差结果的同名基线相应改正数的较差(d、d、
dv) 均不应超过2σ。
3 对于部分基线边因误差超限或因故不能按卫星定位测量方法进行施测,在平差处理时可用不低于相应精度要求的测距边长代替。
4 约束平差后,边长相对中误差应满足表3.5.1中相应等级的规定。
3.5.8 卫星定位控制测量结束后,应按本规范第3.3.23条的规定进行资料整理归档。
3.6卫星定位动态控制测量
3.6.1 卫星定位动态控制测量适用于一级、二级卫星定位测量。卫星定位动态控制测量宜采用网络RTK(实时动态)测量技术、单基站RTK测量技术和数据后处理动态测量技术。
3.6.2 一级、二级卫星定位动态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6.2的规定。
表3.6.2一级、二级卫星定位动态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相邻点间平均距离
(m) 点位误差
(mm) 边长相对中误差 测回数 一级 500 ≤50 ≤1/30000 ≥4 二级 250 ≤50 ≤1/14000 ≥3 注:1网络RTK测量应在连续运行基准站系统的有效服务范围区内。
2对于卫星或网络接收困难区域,相邻点间的距离可缩短至表中要求的2/3,但边长中误差不应大于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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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一级、二级卫星定位动态控制网,应布设不少于2组的固定角、固定边联测检核控制网的精度。
3.6.4一级、二级卫星定位动态控制测量,截止高度角大于15°的卫星个数不应少于5颗,PDOP应小于6。
3.6.5坐标转换参数可直接应用测区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约束平差的计算结果,也可以在测区周边及中部选择不少于4个已知点求取转换参数。
3.6.6 基准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准站可架设在已知点上,也可以在任意位置设站,当在已知点设站时,应整平对中,对中精确至2mm, 天线高量取精确至 1mm。
2 当选择用电台进行数据传输时,基准站宜选择架设在测区内相对较高的位置;当选择用移动信号进行数据传输时,基准站宜选择架设在测区移动信号较强的位置。
3自设基准站应设置在高一级控制点上,应长期或经常使用,宜埋设有强制对中装置的观测墩。
3.6.7 移动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在同等级或高等级控制点位上进行校核,校核点不应少于2个。
2观测作业开始前应对仪器进行初始化,获取固定解数据,当长时间不能获取固定解时,宜断开信号链路,再次进行初始化操作。
3作业过程中,若出现卫星失锁或数据通信中断,重新初始化仪器后,应在已知点位重新校核。
4 平面位置校核偏差不应大于50 mm, 高程位置校核偏差不应大于70 mm。
3.6.8 RTK动态控制测量应采用多测回法观测,并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RTK固定解且数据收敛稳定后开始记录观测值,记录测量数据不应小于10组,取平均值作为本测回的观测值;经纬 度记录精确至0.00001",坐标和高程精确至0.001m。
2测回数应符合表3.6.2的规定,测回间的时间中断间隔应大于60s。
3 测回间平面坐标分量较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25mm,高程较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50 mm; 取各测回的平均值作为最终观测成果。
3.6.9 RTK动态控制测量成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核点应均匀分布在测区,检核点数量应不少于控制点总数的5%,且不应少于3个点。
2 当采用全站仪测量的固定角、固定边联测检核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6.9的规定。
表3.6.9全站仪固定边及固定角联测检核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边长检核 角度检核 测距中误差
(mm) 边长相对中
误差 测角中误差
(") 角度较差
(") 一级 15 1/14000 5 14 二级 15 1/7000 8 20 3 当采用RTK法复测检核时,可用同一基准站两次独立测 量或不同基准站各一次独立测量方法进行,并应按式(3.6.9)统

计检核点的精度。
(3.6.9)
式中:M——检核点的点位中误差(mm);
△S——检核点与原点位的平面位置偏差(mm);n——检核点的个数。
3.7 导线 测量
3.7.1各级导线(网)的布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导线(网)作为首级控制网时,应布设成环形结点网,各 导线环的长度不应大于表3.7.1中规定总长的0.7倍。
2 加密导线宜以直伸形状布设,并附合于高等级控制网点上。各导线点相邻边长不宜超过1:3,导线点最弱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10mm。
3 电磁波测距附合(闭合)导线技术要求见表3.7.1。
表3.7.1电磁波测距附合(闭合)导线技术要求
等级 附合或
闭合导
线总长
(km) 平均边长(m) 测角中
误差
(") 测距中误差(mm) 全长相对闭合差 方位角
闭合差
(") 测距
精度
等级 测回数 边长往返测回 水平角 1”级 2”级 三等 4.0 600 ±1.8 ±3 1:100000 ±3.6√n 3mm级 各2 4 6 四等 2.6 400 ±2.5 ±4 1:65000 ±5√n 5mm级 各2 2 4 一级 1.3 250 ±5.0 ±5 1:32000 ±10√n 5mm级 各2
— 2 注:表中数据是按照直伸附合导线中点(最弱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10 mm的要求计算的。
3.7.2导线(网)水平角观测除符合本规范第3.3.6~3.3.12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当测站观测方向超过2个时宜采用方向观测法。其测回数和限差与相应等级的三角形网的技术要求相同。
2 当测站只有2个方向时,宜观测左、右角。奇数测回观测导线前进方向的左角,偶数测回观测导线前进方向的右角。配 置度盘始终以观测左角时的起始方向为准。左角和右角分别取中数后相加,与360°的差值不应超过本等级测角中误差的2倍。
3 对于短边导线,应采用三联脚架法观测。
3.7.3导线(网)距离观测按本规范第3.3.15条执行。
3.7.4导线(网)测角中误差按下式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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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式中:m—— 测角中误差(");
△ ——左、右角之和与360°之差(°);n——各导线对应的测站数。
3.7.5 导线(网)边长归算和测边精度评定,应按本规范第
3.3.17、3.3.18条的规定执行。
3.7.6导线(网)平差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3.3.20、3.3.21条的规定。
3.7.7导线(网)内业计算数字取位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3.3.22条的规定。
3.7.8导线(网)测量结束后,应按本规范第3.3.23条的规定进行资料整理归档。
3.8 平面控制网的维护管理
3.8.1平面控制网在使用阶段应加强维护管理,它包括两方面的工作:
1 对控制网进行复测,发现和及时改正可能发生的位移;
2 随着工程的进展及时扩展、加密网点以满足放样的需要。
3.8.2 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对平面控制网复测:
1平面控制网建成一年以后。
2 开挖工程基本结束,进入混凝土工程和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开始之时。
3 发现网点有明显位移或有被撞击的迹象时;在其周围有裂缝或有新的工程活动时。
4 遇明显有感地震时。
5 利用控制网点作为起算数据进行布设局部专用控制网时。
3.8.3 控制网复测可根据情况,采用全网复测或局部网点复测方
式,复测的精度不宜低于建网时的精度。
3.8.4 复测时采用的固定点(或拟稳点),宜根据点位的可靠性及在网中的位置决定,复测网平差时可多选几个固定点(或拟稳点),通过观察改正数的大小及分布逐步淘汰位移点或增加固定点,正确鉴别网点的位移情况。
3.8.5 随着工程的进展,应根据放样的需要逐步加密、补充控制点,使施工放样直接在控制点或其加密点上进行,以提高轮廓点放样的精度及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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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程控制测量
4.1一般规定
4.1.1高程控制网等级可划分为二等、三等、四等。有特殊要求的水电水利工程混凝土建筑物可布设一等高程控制网,应进行专项技术设计。各工程类型首级高程控制网等级选择按表4.1.1执行。
表4.1.1各工程类型首级高程控制网等级选择
工程类型 混凝土建筑物 土石建筑物 大型水电水利工程 二等、三等 三等 中型水电水利工程 三等 四等 4.1.2高程控制测量可采用几何水准、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和卫星定位高程测量等方法。
4.1.3施工高程系统宜与规划勘测设计阶段的高程系统相一致, 若采用地方高程系统或独立高程系统,宜与国家高程系统联测,其联测精度不宜低于四等水准测量的精度要求。
4.1.4高程控制测量的精度应满足最末级高程控制点相对于首级高程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对混凝土建筑物应不超过±10mm;
对土石建筑物应不超过±20 mm。
4.1.5首级网应布设成闭合环线;加密网可布设成闭合环线、附合路线或结点网,不得布设水准支线。
4.1.6高程控制点的选点和埋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1网点应选在质地坚硬、稳固的地方,且便于寻找、保存和引测;当采用数字水准仪和卫星定位高程测量作业时,水准路线 还应避开电磁场的干扰。每一个单项工程的部位至少有2个~3个高程控制点。
2可现浇混凝土标石或埋设预制标石,也可在基岩上或混凝土墙体上钻孔埋设金属标志。高程控制点标志及标石埋设图见附录C。
3埋设在施工区域外的水准点完成后,应绘制点之记。
4.1.7高程控制点的标石应在沉降稳定后进行测量。各等级高程控制点宜统一编号。
4.1.8随着工程的进展及时加密高程控制网,以满足施工的需要。高程控制网建成后,应加强维护管理,宜每年复测一次。当发现网点有被撞击的迹象或其周围有裂缝时,应及时复测。复测精度宜与首次测量精度一致。
4.2几何水准测量
4.2.1各等级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见表4.2.1。
表4.2.1各等级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二等 三等 四等 偶然中误差M△(mm/km) ±1 ±3 ±5 全中误差Mw(mm/km) ±2 ±6 ±10 仪器标称精度(mm/km) ±0.5、±1 ±1、±3 ±3 水准标尺类型 铟瓦线条尺、铟瓦条码尺 铟瓦尺或黑红面尺 黑红面尺 观测方法 光学测微法、数字 水准法 光学测微法、中丝读数法 中丝读数法
观测顺序
光学水准仪 往测
奇数站:后前前后
偶数站:前后后前
返测
奇数站:前后后前偶数站:后前前后
后前前后
后后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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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4.2.1
等级 二等 三等 四等 观测顺序 数字水准仪 奇数站:后前前后
偶数站:前后后前 后前前后 后后前前
观测次数 与已知点联测 往返各一次 往返各一次 往返各一次 环线或闭合 往返各一次 往返各一次 往一次 往返较差、环线或附合线路
闭合差(mm) 平丘地 ±4√L ±12√L ±20√L 山地 ±0.6√n ±3√n ±5√n 注:n为水准路线单程测站数,每千米多于16站时按山地计算闭合差限差;L为往返测 段附合或环线的水准线路长度(km); 仪器标称精度为每千米水准测量高差平均值的偶然中误差。
4.2.2各等级水准测量测站的主要技术要求见表4.2.2。
表4.2.2各等级水准测量测站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二等 三等 四等
仪器标称精度(mm/km) ±0.5、±1
±1
±3
±3 光学 数字 视线长度(m) ≤50 ≥3且≤50 ≤100 ≤75 ≤100 前后视距差(m) ≤1 ≤1.5 ≤2 ≤3 前后视距累积差(m) ≤3 ≤6 ≤5 ≤10 视线高度(m) 下丝读数≥0.3 ≤2.85且≥0.55 三丝能读数 三丝能读数 基辅分划(黑红面)读数的差(mm) ≤0.4 光学测微法≤1.0 中丝读数法≤2.0 ≤3.0 基辅分划(黑红面)所测高差之差(mm) ≤0.6 光学测微法≤1.5中丝读数法≤3.0 ≤5.0 上下丝读数与中丝读数的差(mm) 0.5 cm刻划标尺≤1.51cm刻划标尺≤3.0 注:1下丝为近地面的视距丝。
2 使用双摆位自动安平水准仪时不计算基辅分划读数差。
3 对于数字水准仪,同一标尺两次读数所测高差之差执行基辅分划所测高差之差的限差。 4.2.3 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i、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的补偿误差△α及水准尺上的米间隔平均长与名义长之差等检校项目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执行。
4.2.4水准线路跨越障碍物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站视线的长度在200m以内可单线过河,但在测站上应变换一次仪器高度,观测两次,两次高差之差不超过7mm,取两次结果的平均值。
2测站视线的长度超过200m 时,应根据障碍物的宽度和仪 器设备等情况,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的相关规定选用直接读数法、微动觇板法、经纬仪倾角法、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卫星定位高程测量等方法进行观测。
3跨障碍物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跨障碍物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跨越距离
(m)
观测次数 单程测回数 半测回读数
次数 测回差
(mm) 三等、四等 三等、四等 三等 四等 <200 往返各一次 1 2 一 一 200~400 往返各一次 2 3 8 12 注:1一测回的观测顺序:先读近尺,再读远尺;仪器搬至对岸后,不动焦距先读远尺,再读近尺。
2当采用双向观测时,两条跨障碍物视线长度宜相等,两岸岸上长度宜相等,并
大于10m; 当采用单向观测时,可分别在上午、下午各完成半数工作量。
4.2.5水准测量应注意下列事项:
1 水准观测应在标尺成像清晰、稳定时进行,标尺应使用尺撑。
2 应将尺垫安置稳妥,防止碰动,严禁将尺垫安置在沟边或 壕坑中。
3 旋转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螺旋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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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进方向。
4 测段的往测与返测,测站数应为偶数,否则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正,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标尺应互换位置,并应重新安置仪器。
5 因测站观测限差超限,在迁站前发现可立即重测。若迁站后发现,则应从水准点或间歇点起始,重新观测。
6 往返测高差较差超限时应重测。二等水准重测后,应选用两次异向合格的结果。三等、四等水准重测后,也可选用两次异向合格的结果。重测结果与原往返测结果分别比较,其较差均不超限时,应取三次结果的平均数。
7 使用自动安平水准仪时,读数前应按一下自动摆的按钮。
4.3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4.3.1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可代替三等、四等水准测量,经专项设计,也可代替二等水准测量。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宜在平面控制点的基础上布设成高程导线或三角高程网。
4.3.2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可采用每点设站法或隔点设站 法。宜优先使用隔点设站法,两种方法也可交替使用。隔点设站时,每站应变换仪器高度或位置观测两次。
4.3.3每站测前测后,各量测一次仪器高和棱镜高,两次互差不得超过2mm; 采用每点设站法可单向观测,但总的观测测回数不变。
4.3.4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每点设站法的技术要求见表4.3.4。
表4.3.4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每点设站法的技术要求
等级 仪器标称精度 最大
视线
长度
(m)
斜距测回数 天顶距 仪器高
棱镜高
丈量精度
(mm) 对向观
测高差
较差
(mm) 附合或
环线
闭合差
(mm)
测距精度
(mm/km) 测角
精度
(") 中丝
法测
回数 指标
差较差(")
测回差
(")
三等 ±2 ±1
700 3 3
8
5
±2
±35√S
±12√L ±5 ±2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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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4.3.4
等级 仪器标称精度 最大
视线
长度
(m)
斜距测回数 天顶距 仪器高
棱镜高
丈量精度
(mm)
对向观
测高差
较差
(mm)
附合或
环线
闭合差
(mm)
测距精度
(mm/km) 测角
精度
(") 中丝
法测
回数 指标
差较
差
(")
测回差
(")
四等 ±2 ±1
1000 2 2
9
9
±2
±40√S
±20√L ±5 ±2 3 3 注:1S 为斜距,L 为线路总长,单位均为km。斜距观测一测回为照准一次测距4次。
2因大气折光系数k值差异较大,对向观测高差较差不作为强制验证项。
4.3.5 采用电磁波测距时,观测方法和作业要求、气象元素测定、成果记录及重测取舍、加常数和乘常数修正值的计算及边长归算等,均按本规范的相应规定执行。
4.3.6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隔点设站法的技术要求见表4.3.6。
表4.3.6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隔点设站法的技术要求
等级 仪器标称精度 最大
视线
长度
(m) 前后
视线
长度
之差
(m)
斜距测回数 天顶距 棱镜高丈量精度(mm)
两次观测
高差较差
(mm)
附合或环
线闭合差
(mm)
测距精度
(mm/km) 测角
精度
(") 中丝
法测
回数 指标
差较
差
(") 测回差(")
三等 ±2 ±1
400
70 3 3
8
5
±2
±8√S
±12√L ±5 ±2 4 4
四等 ±2 ±1
600
100 2 2
9
9
±2
±14√S
±20√L ±5 ±2 3 3 注:S 为斜距,L为线路总长,单位均为km。斜距观测一测回为照准一次测距4次。
4.3.7采用全站仪进行三角高程测量时,可在全站仪上输入各项改正参数后,直接读取高差或使用天顶距计算高差。全站仪测量斜距、平距和高差的测回数要求见表4.3.7。 表4.3.7全站仪测量斜距、平距和高差的测回数要求
等级 仪器标称精度 斜距、平距和高差的测回数 测距精度
(mm/km) 测角精度
(") 盘左 盘右
三等 ±2 ±1 3 3 ±5 ±2 4 4
四等 ±2 ±1 2 2 ±5 ±2 3 3 注:一测回为照准一次,测距离和高差4次。
4.3.8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高程路线应附合或闭合于高一级的高程控制点上。
2 当视线长度大于500m 时,宜使用不小于40 cm×40 cm的特制觇牌。
3全站仪观测斜距、平距和高差时,宜在成像稳定、清晰的条件下进行。
4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代替水准测量时,应对觇标进行校准。
5视线通过江河、湖泊、沼泽和沙漠时,应增加对向观测测回数,若往、返观测高差较差超限,在排除可能发生粗差的条件下,可将限差放宽到原限值的√2倍。
6当三角高程路线的长度短于估算的最短水准路线长度的1/2时,可将附合、闭合限差放宽到原限值的√2倍。
4.4卫星定位高程测量
4.4.1卫星定位高程测量仅适用于平原或丘陵地区的等外高程测 量。
4.4.2 卫星定位高程测量宜与卫星定位平面控制测量一起进行。
4.4.3 卫星定位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DL/T 5173—2024
1 卫星定位高程网应与四等或四等以上的水准点联测。联测的高程点宜分布在测区的四周和中央。若测区为带状地形,则联测的高程点应分布于测区两端及中部两侧。
2 联测点数宜大于选用计算模型中未知数个数的1.5倍,点间距宜小于10 km。
3 对联测的已知高程点应进行可靠性检验。
4 地形高差变化较大的地区,应适当增加联测的点数。
5 地形趋势变化明显的大面积测区,宜采取分区拟合的方法。
4.5外业成果整理与平差计算
4.5.1高程测量观测、记录及计算数字取位要求见表4.5.1。
表4.5.1高程测量观测、记录及计算数字取位要求
等级 天顶距
观测读
数与记
录取位
(")
测段高
差取位
(mm) 水准点高程取位(mm) 天顶距各
测回及各
测回平均
数取位
(") 各测站
高差值
取位
(mm) 往测或返测高差总和取位(mm) 水准尺观
测读数与
记录取位
(mm) 测段距
离中数
取位
(km) 往测或返测距
离总和
取位
(km) 二等 0.1 0.01 0.1、0.05 0.1 0.01 三等 1 0.1 1 0.1 0.01 四等 1 0.1 1 0.1 0.01 4.5.2 采用电子记录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