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401.2-2025 安全生产信用评价 第2部分:指标体系
- 文件大小:144.05 KB
-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 下载次数:
- 标签:
资料介绍
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指标体系(DB11/T 2401.2-2025)主要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
- 适用对象:
- 生产经营单位:涵盖矿山(含尾矿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等14个行业领域。
- 机构类: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
- 其他单位或机构可参照执行。
二、术语与定义
- 引用GB/T 22117(信用术语)和DB11/T 2401.1(通则)的术语,包括“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信用等级”等核心概念。
三、指标分类与权重
-
指标分类:
- 基础指标:分一级、二级、三级指标,覆盖安全生产意愿、能力、行为和外部评价。
- 调整性指标:用于信用等级动态调整,包括“不能为A级”和“直接为D级”两类。
-
指标层级:
- 一级指标(4项):
- 安全生产意愿、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行为、外部评价。
- 二级指标(按对象分类):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价值理念、安全品牌形象、安全生产标准化等。
- 机构类:价值理念、技术支撑条件、人员配备等。
- 三级指标:细化具体评价维度,如“安全生产发展战略制定”“安全生产投入”等。
- 一级指标(4项):
-
权重分配:
- 基础指标中外部评价权重不超过30%。
- 行业可根据特点调整三级指标,但需保持指标完整性。
四、基础指标内容
-
生产经营单位类(表1):
- 安全生产意愿:
- 发展战略、安全文化、标准化建设等。
- 安全生产能力:
- 制度规范(全员责任制、规章制度)、许可保持能力(取证、变更)、管理能力(培训、双重预防机制)、经济能力(安全生产投入、保险)。
- 安全生产行为:
- 制度落实情况、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事故)、不良行为(虚假材料、隐瞒事实)。
- 外部评价:
- 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其他外部评价结果。
- 安全生产意愿:
-
机构类(表2):
- 安全生产意愿:发展战略、安全文化、行业特色指标。
- 安全生产能力:经济能力(固定资产、经营状况)、技术支撑(场所、设备)、人员配备(专职评价师、技术负责人)、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过程控制)。
- 安全生产行为:制度落实、违法违规(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虚假材料、隐瞒事实)。
- 外部评价:同生产经营单位类。
五、调整性指标
-
不能为A级的情形:
- 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被立案未结案;
- 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直接为D级的情形(9类):
-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或12个月内2起以上较大事故;
- 瞒报、谎报事故或事故后逃匿;
- 未取得许可或暂扣期间经营;
- 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租借资质;
- 抗拒行政处罚执行等严重违法行为。
六、实施意义
- 通过量化指标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生产信用体系。
- 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惩戒作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七、行业特色与灵活性
- 允许行业根据领域特点调整三级指标,但需确保基础指标完整性。
- 权重可适时修正,适应实际管理需求。
参考文献:GB/T 23794《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作为补充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