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5788-2024 油气井地质录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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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75-010CCSE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5788—2024代替SY/T5788.3—2014

油气井地质录井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geological logging of oil and gas wells

2024-09-24发布2025-03-24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SY/ T5788—2024
目次
前言 Ⅱ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录井环境 1
4.1 钻井施工单位应提供的条件 1
4.2 地质录井设备和材料配备 1
5岩性描述 2
5.1定名 2
5.2颜色 2
5.3描述内容 2
5.4不同类型岩石主要描述内容 5
6 含油级别划分 6
6.1岩心含油级别划分 6
6.2 岩屑含油级别划分 6
7录井内容及要求 8
7.1钻时录井 8
7.2 岩屑录井 8
7.3岩心录井 11
7.4井壁取心录井 12
7.5 荧光录井 12
7.6钻井液录井 12
7.7 采样 12
7.8资料收集 13
SY/T5788—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SY/T5788.3—2014《油气井地质录井规范》,与SY/T5788.3—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油基钻井液录井条件(见4.1.2);
b) 更改了定名原则,增加了不同类型岩石定名(见5.1.1、5.1.2,2014年版的5.1);
c)更改了两种颜色的表示方式(见表1,2014年版的表5);
d) 增加了整体描述内容(见5.3.1);
e) 增加了火成岩、变质岩、煤构造(见5.3.4);
f)更改了孔洞大小分类(见表4,2014年版的表8);
g) 增加了不同类型岩石描述(见5.4);
h) 修改了孔隙型含油岩心含油级别划分标准(见表7,2014年版的表1);
i)增加了确定岩心含油级别的总体原则(见6.1.4);
j) 增加了页岩含油级别划分标准(见表9、表12);
k) 更改了钻时录井(见7.1,2014年版的6.1);
1)更改了岩屑描述(见7.2.3,2014年版的6.2.3);
m)更改了岩屑管理(见7.2.4,2014年版的6.2.5);
n)增加了荧光录井空白实验(见7.5.2)
o) 更改了工程复杂(见7.8.2.3,2014年版的6.8.6)。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地质勘探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经纬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红华、于伟高、黎铖、于海军、田志山、张恒、郭素杰、赵容容、雷银、范伟、牛强、王鑫、胡洋、谭超、史彦飞、唐锐锋、庞江平、徐煜。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3年首次发布SY/T 5788.3—1993;
——1999年第一次修订时并入了SY5090—1985《钻井取心岩心收获率计算方法》、SY5364—1989《岩石含油级别的划分》、 SY5365—1989《石油天然气地质岩心与岩屑管理规则》、
SY/T6157—1995《碳酸盐岩储层岩心孔洞缝统计及描述》的内容;——2008年第二次修订,2014年第三次修订,本次为第四次修订。
油气井地质录井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油气井地质录井的环境、岩性描述、含油级别划分、录井内容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油气井地质录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Y/T5615石油天然气地质编图规范及图式
SY/T 6294 录井分析样品现场采样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录井环境
4.1钻井施工单位应提供的条件
4.1.1钻井液循环系统的高架管出口处应安装满足录井要求的缓冲罐。
4.1.2 供水管线接至洗样处,清洁无污染、供水正常;油基钻井液条件下的录井,应提供白油、柴油或其他清洗剂。
4.1.3 振动筛应满足岩屑从钻井液中分离出来并在振动筛前方脱落,振动筛下方应放置岩屑挡板或智能捞砂机接砂器,且振动筛旁应安装防爆照明灯。
4.1.4 为岩屑自动采样装置提供安装条件。
4.1.5 为录井房提供专线供电,电压380V±38V 或220V±22V、 频率50Hz±2Hz。
4.2地质录井设备和材料配备
4.2.1 陆上录井房应摆放在井场右前方靠近振动筛一侧,距井口30m 以外,地基平整坚实,避开垫方、易垮塌滑坡及洪汛影响地带;海上录井房安装在平台预留位置。
4.2.2 根据钻井地质设计要求的录井项目配备录井设备和材料。 5岩性描述
5.1定名
5.1.1定名原则
以“颜色+岩性”为基本定名,其名称结构为“颜色+含油气级别+特殊含有物+岩性”。
5.1.2不同岩石类型定名
5.1.2.1碎屑岩某一粒级含量不小于50%时,定为主要岩性;某一粒级含量不小于25%至小于50%时定为“××质”;某一粒级含量不小于10%至小于25%时定为“含××”;含量小于10%时不参与定名。当粒级无法确定时,只定出岩石大类,如灰色砂岩、浅灰色灰质砂岩。
5.1.2.2碳酸盐岩某矿物含量不小于50%时,定为主要岩性,某一矿物含量不小于25%至小于50%时定为“××质”;某一矿物含量不小于10%至小于25%时定为“含××”;含量小于10%时不参与定名。当碳酸盐岩颗粒可划分时,应按粒屑或晶粒级别确定岩性;当粒级无法确定时,只定出岩石大类,如浅灰色石灰岩、褐灰色白云岩。
5.1.2.3火成岩以二氧化硅、暗色矿物(铁镁矿物)含量和产出状态确定岩性。当二氧化硅含量小于45%,暗色矿物含量大于90%时为超基性岩类,侵入岩代表岩性为橄榄岩,喷出岩代表岩性为苦橄岩;当二氧化硅含量不小于45%至小于52%,暗色矿物含量不小于40%至小于70%时为基性岩类,侵入岩代表岩性为辉长岩,喷出岩代表岩性为玄武岩;当二氧化硅含量不小于52%至小于65%,暗色矿物含量不小于20%至小于40%时为中性岩类,侵入岩代表岩性为闪长岩,喷出岩代表岩性为安山岩;当二氧化硅含量大于65%,暗色矿物含量10%左右时为酸性岩类,侵入岩代表岩性为花岗岩,喷出岩代表岩性为流纹岩。
5.1.2.4 变质岩以构造形态划分为块状岩、板岩、片岩、千枚岩和片麻岩。
5.1.2.5现场具有薄片分析等化验资料时,应按照分析化验结果确定岩性。
5.2颜色
描述岩石新鲜面的颜色,并注意描述局部颜色变化情况。以“深”和“浅”区分颜色色调。其名 称应符合表1的规定。
5.3描述内容
5.3.1主要描述内容
包括岩性分层井段、厚度、定名、颜色、成分、结构、构造、化石及含有物、物理化学性质、含油情况、含气情况、滴水试验、岩层界面接触关系、岩心缝洞等。
5.3.2成分
某矿物成分含量不小于50%时,描述为“以某矿物为主要成分”;含量不小于25%至小于50%时,描述为“某矿物次之”;含量不小于5%至小于25%时,描述为“少量某矿物”;含量不小于1%至小于5%时,描述为“微量某矿物”;含量小于1%时,描述为“偶见某矿物”;个别不能确定的成分可表述为“偶见××矿物或××岩块”。取得薄片鉴定资料后,应对现场描述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正。
5.3.3结构
描述粒度(碎屑岩粒级分类应符合表2的规定、碳酸盐岩粒级分类应符合表3的规定)、圆度、分选、结晶程度、晶粒大小、形状特征及相互关系、胶结物成分、胶结类型、胶结程度。煤的结构分为大于5mm的宽条带状、3mm~5mm的中条带状、1mm~3mm的细条带状、宽度小于1mm的线理状、透镜状、均一状、粒状、纤维状、叶片状、木质结构。还应描述构成物质的形态、大小及相互数量变化。
表1岩石颜色代码 序号 颜色代码 颜色名称 1 0 白色 2 1 红色 3 2 紫色 4 3 褐色 5 4 黄色 6 5 绿色 7 6 蓝色 8 7 灰色 9 8 黑色 10 9 棕色 11 10 杂色 注:两种颜色的以底圆点相连,如灰绿浅灰色为“-7”。 色为“7.5”;颜色深、浅分别用“+”“一”代表,如深灰色为“+7”,
表2碎屑岩粒级分类表
陆源碎屑名称 主要颗粒直径
mm
砾 粗砾 ≥64 中砾 4~<64 细砾 2~<4
砂 粗砂 0.5~2 中砂 0.25~<0.5 细砂 0.06~<0.25 粉砂 0.004~<0.06 泥 <0.004
5.3.4构造
描述层理类型、层面特征、冲刷面、缝合线、岩层倾角,节理、裂缝类型、裂缝长度、裂缝宽度、裂缝密度、裂缝分布状态、裂缝充填程度、裂缝充填物成分及其结晶程度、孔洞类型、孔洞大小、孔洞密度、孔洞连通性、孔洞充填程度、孔洞充填物成分及其结晶程度,不整合接触、整合接触。火成岩、变质岩还应描述气孔、杏仁、流纹、斑点状、块状、板状、片状、千枚状和片麻构造。煤应描述水平层理、波状层理、斜层理。
表3碳酸盐岩晶粒及粒屑级别划分 晶粒粒级名称 晶粒及粒屑粒级
mm 粒屑粒级名称 巨晶 ≥2 砾 屑 粗晶 0.5~<2 粗砂屑 中晶 0.25~<0.5 中砂屑 细晶 0.06~<0.25 细砂屑 粉晶(微晶) 0.004~<0.06 粉 屑 泥晶 <0.004 泥屑
5.3.5化石及含有物
描述化石的类型、大小、丰富程度、完好程度及分布状况。含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斑点、斑块、团块、结核的大小、成分、形状及分布状况。煤应描述夹研、结核、煤核及包体。
5.3.6物理化学性质
描述硬度、纯度、断口、光泽、条痕、气味、可溶性、水化膨胀、可塑性、可燃性(酒精灯下)、成岩性和滴酸含灰质或白云质反应情况。
5.3.7含油情况
描述含油面积、含油产状、含油饱满程度、油味(油味浓、油味较浓、油味淡、无油味)、荧光显示和系列对比情况。
5.3.8含气情况
描述岩心浸水试验的气泡大小、状态、气味和冒气泡持续时间、处数与缝洞关系。
5.3.9滴水试验
描述滴水试验情况,滴水试验分为以下四级:
——不渗:水滴呈珠状,润湿角大于90°;
——微渗:水滴呈半珠状,润湿角在60°~90°;
——缓渗:滴水后水滴向四周立即扩散或缓慢扩散,水滴无润湿角或呈扁平状;
——速渗:滴水后立即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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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0接触关系
描述岩层界面的接触关系,接触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渐变接触、突变接触、断层接触。
5.3.11岩心洞缝的分类
5.3.11.1描述岩心孔洞情况,孔洞大小分类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孔洞大小分类
孔洞类别 孔洞直径
mm 巨洞 ≥100 大洞 10~<100 中洞 5~<10 小洞 2~<5 大孔 0.5~<2 中孔 0.25~<0.5 小孔 0.01~<0.25 微孔 ≤0.01
5.3.11.2描述岩心裂缝情况,裂缝产状分类应符合表5的规定,裂缝宽度分类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5裂缝产状分类 裂缝类别 视倾角 立缝 >75° 斜缝 15°~75° 平缝 <15°
表6裂缝宽度分类 裂缝类别 裂缝宽度
mm 巨缝 ≥100 大缝 5~<100 中缝 1~<5 小缝 0.1~<1 微缝 <0.1
5.4不同类型岩石主要描述内容
5.4.1泥岩
描述内容包括质地,含砂、含钙、含碳情况,固结程度及硬度,吸水性、可塑性、滑感、造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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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化石及含有物。
5.4.2砂岩
描述内容包括主次要成分、分选、磨圆、胶结物及胶结程度、构造、化石及含有物、与5%稀酸试验反应情况。
5.4.3砾岩
描述内容包括砾石成分、砾径、分选、磨圆、胶结物及胶结程度、构造、化石及含有物。
5.4.4页岩
描述内容包括页理发育情况、含有物。油页岩还应描述含油分布情况、可燃性、荧光性。
5.4.5煤
描述内容包括质地、光泽、染手程度、含有物、可燃性、结构、构造、断口、裂隙、割理、结核、包体、顶底板与煤层接触关系、夹矸。
5.4.6碳酸盐岩
描述内容包括结构、构造、化石、含有物、次生矿物、次生矿物结晶程度及含量、物理化学性质、缝洞情况。
5.4.7火成岩
描述内容包括成分、结构、构造、次生矿物及次生矿物结晶程度、物理和化学性质、缝洞情况。
5.4.8变质岩
描述内容包括成分、结构、构造、物理和化学性质。
6含油级别划分
6.1岩心含油级别划分
6.1.1孔隙型含油岩心含油级别的划分应符合表7的规定。
6.1.2缝洞型含油岩心含油级别的划分应符合表8的规定。
6.1.3 页岩含油岩心含油级别的划分应符合表9的规定。
6.1.4 含油级别油斑及以上,含油部分含水或含油饱满程度、含油产状、油脂感达不到同一级别的条件,应降低一个含油级别。
6.2岩屑含油级别划分
6.2.1孔隙型含油岩屑含油级别的划分应符合表10的规定。
6.2.2缝洞型含油岩屑含油级别的划分应符合表11的规定。
6.2.3页岩含油岩屑含油级别的划分见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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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孔隙型含油岩心含油级别划分 含油级别 含油面积占岩石总面积百分比 含油饱满程度 颜色 油脂感 味 滴水试验
饱含油
>95% 含油饱满、均匀,局部见不含油的斑块、条带 棕、棕褐、深棕、深褐、黑褐色,看不见岩石本色 油脂感强,
染手
原油味浓 呈圆珠状,不渗入
富含油
>70%~95% 含油较饱满、较均匀,含有不含油的斑块、条带 棕、浅棕、黄棕、棕黄色,不含油部分见岩石本色 油脂感较
强,染手
原油味较浓 呈圆珠状,不渗入
油浸
>40%~70% 含油不饱满,含油 呈条带状、斑块
状、不均匀分布 浅棕、黄灰、棕灰色,含油部分看不见岩石本色 油脂感弱,可染手
原油味较淡 含油部分滴水呈半珠状,不渗一缓渗
油斑
>5%~40% 含油不饱满、不均匀,多呈斑块状、条带状含油
多呈岩石本色 油脂感很
弱,可染手
原油味很淡 含油部分滴水呈半珠状,缓渗
油迹
>0~5% 含油极不均匀,含油部分呈星点状或线状分布
为岩石本色 无油脂感,不染手 能够闻到原油味 滴水一般缓渗-
速渗
荧光
0 肉眼看不见含油,荧光检查或有机溶剂滴、泡有显示 为岩石本色或微黄色 无油脂感,不染手 一般闻不到 原油味 滴水一般缓渗-速渗
表8缝洞型含油岩心含油级别划分 含油级别 缝洞见原油情况 富含油 50%以上的缝洞见原油 油斑 50%及以下的缝洞见原油 荧光 肉眼看不见含油,荧光检查或有机溶剂滴、泡有显示
表9页岩含油岩心含油级别划分 含油(气)级别 岩心断面含油面积占总面积百分比 含油(气)特征 油斑 >40% 多呈褐灰色、灰褐色、黑色,不含油部分呈岩石本色;有油脂感;荧光检测显示明显 油迹 >5%~40% 多呈岩石本色;肉眼可见含油痕迹(纹理、裂缝或部分岩心),荧光检测显示明显 荧光 ≤5% 呈岩石本色;无油脂感;肉眼看不见含油痕迹,荧光检测有显示 含气 0 肉眼观察及浸水试验有气显示 表10孔隙型含油岩屑含油级别划分 含油
级别 含油岩屑占定名岩屑百分含量 含油产状 油脂感 味 富含油 >40% 含油较饱满、较均匀,有不含油的斑块、条带 油脂感较强,染手 原油味较浓 油斑 >5%~40% 含油不饱满,多呈斑块状、条带状含油 油脂感较弱,可染手 原油味较淡 油迹 >0~5% 含油极不均匀,含油部分呈星点状或线状分布 无油脂感,不染手 能够闻到原油味 荧光 0 肉眼看不见含油,荧光检查或有机溶剂滴、泡有显示 无油脂感,不染手 一般闻不到原油味
表11缝洞型含油岩屑含油级别划分 含油级别 含油岩屑占定名岩屑百分含量 富含油 >5% 油斑 >0~5% 荧光 0
表12页岩含油岩屑含油级别划分 含油
级别 含油岩屑占定
名岩屑百分比 含油产状 油脂感 味 富含油 >40% 含油较饱满、较均
条带 匀,有不含油的斑块、 油脂感较强,染手 原油味较浓 油斑 >0~40% 含油不饱满,多呈斑块状、条带状含油 油脂感较弱,可染手 原油味较淡 荧光 0 肉眼看不见含油,荧光滴照见显示 无油脂感,不染手 一般闻不到原油味
7录井内容及要求
7.1钻时录井
7.1.1采用综合录井仪、气测录井仪或其他录井仪器进行井深和钻时录井。
7.1.2钻具入井前应进行准确丈量并记录,单根钻具长度的单位为米(m),数值修约到2位小数。
7.1.3井下钻具的种类、规格、长度及其连接顺序应做到录井与钻井一致。
7.1.4钻完每个单根后,录井仪器测量井深与钻具井深误差不应超过0.2m。
7.2岩屑录井
7.2.1迟到时间测量
7.2.1.1测量间距
实物测量迟到时间按目的层段和非目的层段进行测量,测量间距及要求应符合表1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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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迟到时间测量间距 层段 井段,m 测量间距 目的层 目的层前200m开始测量 至少100m测量一次
非目的层 ≤1500 至少测量一次 1501~2500 至少500m测量一次 2501~3000 至少200m测量一次 >3000 至少100m测量一次
7.2.1.2 测量要求
迟到时间测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井深不大于1500m, 实测不成功时采用理论计算法求取迟到时间;
b) 非气体钻井下使用颜色醒目的指示物实测迟到时间;
c) 气体钻井下采用注气法在钻头到底时实测迟到时间;
d) 指示物的密度、大小应与岩屑接近;
e)换用不同直径的钻头钻进时,应重新测量迟到时间;
f) 转换钻井液体系后应重新测量迟到时间。
7.2.1.3岩屑录取时间
岩屑录取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a) 未停泵或未变泵时,按公式(1) 计算岩屑录取时间;
T=TS+Ti …………………………………………(1)
式中:
T₂——岩屑录取时间,用时、分(h:min)表示;
T₃——钻达时间,用时、分(h:min)表 示;
T₁——岩屑迟到时间,用分(min)表示。
b) 变泵时间早于钻达时间时,按公式(2)计算岩屑录取时间;

……………………………………
(2) 式中:
Q₁——变泵前的钻井液排量,单位为升每分(L/min);
Q₂——变泵后的钻井液排量,单位为升每分(L/min)。
c) 变泵时间晚于钻达时间但早于岩屑录取时间时,按公式(3)计算岩屑录取时间:

式中:
T₄——变泵时间,用时、分(h:min) 表示;
T₅——变泵前录取时间,用时、分(h:min) 表示。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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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岩屑采集
应符合下列要求:
a)正常钻井条件下采用垂直切捞法录取岩屑,并在取完一包岩屑后立即清除剩余岩屑。
b) 起钻前至少循环钻井液一周并捞取井底岩屑;因工程原因无法循环时,未捞出的岩屑在下次下钻到底循环钻井液时进行补取。
c)气体钻井条件下,岩屑采样装置安装在排砂管线斜坡段的下部,使用透气的长条形布袋录取岩屑。
d) 岩屑录取后立即清洗,细小、粉末状岩屑采用漂洗法清洗,气体钻井条件下的岩屑不清洗,除去油污、滤饼和掉块后每包岩屑质量不少于300g; 井漏、取心等岩屑量不足时全部保留,岩屑清洗后按要求进行荧光检查。
e)岩屑清洗后及时进行深度标识,井漏等原因无法捞取岩屑时在相应位置进行标识,岩屑烘干或自然晾干后装袋。
7.2.3岩屑描述
岩屑描述内容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a) 根据岩屑的颜色新鲜程度、形状及大小、成分、含量变化判别真假岩屑;
b) 采取远观颜色、近查岩性的方式,进行定名分层;
c)挑选真样采用干湿结合、逐包定名、分层描述的方法;
d) 对使用金刚石钻头和大位移斜井施工作业影响岩屑代表性的,岩性定名分层宜结合地层对比分析,利用钻时及钻时放大曲线、dc指数、气测全烃、分析化验等资料,进行定名分层;
e) 对易溶性地层,如造浆泥岩、盐岩、膏岩,结合钻时、氯离子和钻井液性能、电导率,并借助邻井剖面定名分层;
f)钻井液混油或添加带荧光处理剂后,要运用岩屑观察、荧光多次滴照法、气测(背景值、显示值及烃组分特征)、定量荧光等资料综合识别真假油气显示;
g)未捞取到的岩屑不进行定名和描述,应在描述记录上标明原因;
h) 岩屑描述应跟上钻头,并按SY/T 5615的规定绘制比例尺1:500的随钻地质录井图;
i)将已录井段的钻时、气测全烃值等绘编到随钻地质录井图上;
j) 测井后立即用测井资料与随钻地质录井图复查岩电吻合情况,对岩电极不吻合的井段应及时复查岩屑描述情况。
7.2.4岩屑管理
7.2.4.1岩屑标识
岩屑描述、采样后,应装盒或箱,未捞取到的岩屑在相应的位置标清原因,并对岩屑盒或箱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井号、盒或箱号、井段、间距及包数。
7.2.4.2现场岩屑保管
岩屑盒或箱妥善保管,防止日晒、雨淋、水泡、受潮、鼠害、倒乱、丢失和污染。
7.2.4.3岩屑移交
完井后,填写岩屑入库清单,同岩屑实物送交岩屑存储库,剩余岩屑按钻井队HSE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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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岩心录井
7.3.1岩心筒提出井口后,应丈量岩心筒内的顶、底空长度。
7.3.2岩心按出筒顺序依次放在岩心整理台面,岩心整理完成后按原顺序装入岩心盒并做好标识,岩心顺序不应倒乱。
7.3.3岩心出筒后,立即观察油气水现象,并对储集岩进行含气试验,记录油气水显示情况。
7.3.4岩心清洗至岩石本色,含油饱和度分析的含油岩心和密闭取心岩心应使用刮刀或棉纱进行清洁处理,达到分析要求。
7.3.5将岩心按从左至右的顺序合理摆放在丈量台上,严重破碎岩心装袋后同体积大小放置在相应位置。
7.3.6用红色记号笔在岩心上画出方向线,每个自然断块至少画一个箭头,箭头指向岩心底部。
7.3.7用钢卷尺沿方向线一次性丈量岩心总长[单位为米(m),数值修约到2位小数],并用红铅笔每隔0.5m 画一个记号,写明岩心长度。
7.3.8按公式(4)计算单筒岩心收获率,按公式(5)计算累计岩心收获率,数值修约到1位小数。

式中:
Yp——单筒岩心收获率,以百分数(%)表示;Lp——单筒岩心长度,单位为米(m);
Mp——单筒取心进尺,单位为米(m)。
………………………………
………………………………
(4)
(5)
式中:
Y——累计岩心收获率,以百分数(%)表示;
![]()
——累计岩心长度,单位为米(m);累计取心进尺,单位为米(m)。
7.3.9 用白漆在方向线上的半米、整米记号处涂出直径1.5cm的实心圆点,漆干后用黑色笔填写该点的距顶长度。也可使用半米、整米标签进行粘贴。
7.3.10由顶至底在每一个自然岩心段上(每个破碎岩心的袋子视为一个自然岩心段)用白漆涂出3cm×2cm的长方块,漆干后用黑色绘图笔填写岩心编号,也可使用岩心编号标签进行粘贴。
7.3.11按自浅至深、从左至右的顺序将岩心装入岩心盒,并对岩心盒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井号、取心筒次、井段、层位、岩心编号范围及盒号。
7.3.12在装入岩心盒的每筒岩心末端放置一块岩心挡板(若岩心收获率为零,则将档板放置在岩心盒内相应位置),其上填写井号、取心筒次、取心井段、取心层位、岩心长度、取心进尺、岩心收获率、岩心编号范围、取心日期。
7.3.13分层原则:一般岩性,厚度不小于0.1m,颜色、岩性、结构、构造、含有物、油气水产状及其他特征有变化的均应分层描述,厚度小于0.1m 的层,作条带或薄夹层描述,不再分层;厚度小于 0.1m、不小于0.05m 的特殊层,如油气层、化石层及有地层对比意义的标志层或标准层均应分层描述;厚度小于0.05m 的冲刷、下陷切割构造和岩性、颜色突变面、两筒岩心衔接面及磨光面上下岩性有变化均应分层描述;单层厚度大于0.01m 的煤层及煤层夹研,应单独分层。
7.3.14岩心描述内容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并按SY/T5615的规定绘制比例尺1:100的岩心录井草图。
7.3.15岩心描述、扫描、采样后应及时装盒或箱,置于室内妥善保管,防止日晒、雨淋、受潮、鼠害、倒乱、丢失和污染。
7.3.16测井后立即用测井资料与岩心录井草图复查岩心有无倒乱情况。
7.3.17及时填写岩心人库清单,同岩心实物送交岩心库。
7.4井壁取心录井
7.4.1井壁取心工具提出井口后,依次对号取出井壁取心,并对井壁取心进行编号。钻进式井壁取心有效长度不小于25mm,其他井壁取心有效长度不小于10mm。
7.4.2记录取心深度、设计取心颗数、实际取心颗数、含油壁心颗数。
7.4.3井壁取心按第5章的规定进行描述。
7.4.4井壁取心描述、采样后应及时填写井壁取心标签,内容包括序号、井号、井深、岩性,连同井壁取心装入井壁取心瓶或盒内。
7.4.5井壁取心结束后,填写井壁取心描述记录,同井壁取心实物送交相应部门。
7.5荧光录井
7.5.1岩屑、岩心、井壁取心应进行荧光湿照、干照和滴照。样品有显示时,应进行荧光浸泡和荧光系列对比。
7.5.2荧光分析所使用的工具、材料和试剂应无荧光显示,照荧光前应进行空白试验。
7.6钻井液录井
7.6.1记录钻井液类型、测点井深、钻井液性能。
7.6.2收集并记录对荧光录井有影响的钻井液处理剂名称、用量及处理时间。
7.6.3 发生油、气、水侵时应收集油气水样品。
7.6.4 当出现槽面显示时收集、测量并记录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 显示时的钻达井深、迟到井深,显示的起、止时间及高峰时间,显示类型,钻井液密度、黏度和颜色变化情况;
b) 原油的颜色、分布状态(分为片状、条带状、星点状)及占槽面百分比,油气味类型(分为芳香味、臭鸡蛋味等)和气味浓烈程度(分为浓、较浓、淡、无);
c) 气泡的大小、形状(分为针孔状、小米状)、分布状态(分为密集、稀疏)及占槽面百分比;
d) 槽面上涨情况和槽内钻井液流动状态;
e)钻井液外溢的时间、速度和溢量;
f)气体样品点火试验的是否可燃、燃烧火焰颜色、持续时间、高度;
g) 后效显示的钻头位置、钻井液静止时间、开泵时间、泵排量及油气上窜速度,并对油气显示井段进行归位。
7.7采样
岩屑、岩心、井壁取心及油、气、水分析样的采集应符合SY/T 6294的规定。
SY/T 5788—2024
7.8资料收集
7.8.1基本数据
收集并记录地理位置、构造位置、测线位置、井别、井型、纵坐标、横坐标、地面海拔、补心海拔、补心高,海上钻井还应收集井位坐标的经纬度及水深。
7.8.2工程资料
7.8.2.1基础资料
收集并记录以下资料:
a) 开钻日期、完钻日期、完井日期、设计井深、完钻井深、完钻原则、完钻层位、完井方法及钻头尺寸、类型和钻达井深。
b) 下套管:产地、尺寸、钢级、壁厚、总根数、总长度、下深、联入、套补距、引鞋、阻流环位置、筛管结构及位置,不同壁厚、钢级的套管分段下深。
c)固井:水泥牌号、标号、用量,注水泥时间、水泥浆类型及水泥浆密度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注压、替钻井液时间、钻井液替入量、钻井液密度及黏度、替压、碰压、漏失情况,试压时间、试压压力、压力下降情况,水泥设计和实际返深、水泥塞顶深。
7.8.2.2井身轨迹
井身轨迹按井型收集并记录以下资料:
a) 直井:测斜点的深度、井斜、方位,全井最大井斜点的深度、井斜、方位,全井井斜变化率 及全角变化率,井底水平位移及方位,油气层段顶、底水平位移及方位,测斜方式;
b) 定向井:测斜点的深度、井斜、方位,造斜点和降斜点的深度及全角变化率,井底水平位移、方位及垂直井深,主要目的层顶、底的水平位移、方位、垂直井深、靶心距,测斜方式;
c) 水平井:增斜点的全角变化率,水平段入口点的井深、垂深、井斜、方位、水平位移,水平 段投影长度,以及定向井规定的其他资料项目。
7.8.2.3工程复杂
按发生工程复杂的类型收集并记录以下资料:
a) 井漏:发生时间、井深、层位、岩性、漏失量、漏速、漏失钻井液性能及漏失前后的泵压、排量、放空情况、堵漏时间、方式、材料、用量、钻井液性能和堵漏效果。
b) 溢流:发生时间、井深、层位、钻头位置、岩性、溢流量、关井时间、关井立压、关井套压、压井方式、处理经过。
c) 油、气、水侵:起止时间、类型(油、气、水侵)、钻头位置、井深、层位、迟到时间、侵出物形状及占槽池面百分比、槽池面变化情况、最高峰时间或时间段、全烃及组分的最大值和变化情况、钻井液性能(密度、黏度)变化情况、归位井段、层位。气侵点火试验应收集火焰高度、火焰颜色、火焰持续时间。
d)井壁坍塌:井深、时间,坍塌的井段、层位、处理情况。
e)顿钻:井深、时间、钻头位置、处理情况。
f)遇卡、遇阻:发生时间、井深、层位、遇卡遇阻位置、岩性、处理经过。
g)下套管遇阻:发生时间、遇阻井深、遇阻层位、套管串结构、扶正器数量、处理经过。
h) 钻具刺漏:发生时间、井深、层位、泵压变化情况、处理经过。
i) 断钻具:断、掉钻具时间、井深、层位,断、掉钻具的结构、长度、鱼顶位置及处理过程。
j)井涌、井喷:发生起止时间、井深、层位、钻头位置、岩性、涌(喷)出高度、涌(喷)出物、泵压和钻井液性能的变化情况,关井时间、关井方式、压井时间、处理过程、钻具位置、压井液数量和性能、解除时间,条件具备时应取样。
k) 填井侧钻:裸眼侧钻的水泥塞顶面深度,侧钻的井深、层位、井斜、方位、原因。
7.8.2.4特殊作业
收集并记录以下资料:
a) 特殊钻井作业的类型(如气体钻井、泡沫钻井、欠平衡钻井)、日期、井段、层位、静压、流压、压降情况;
b) 特殊钻井循环介质的类型、性能参数,影响录井资料情况;
c) 特殊钻井作业中止的原因及处理情况。
7.8.3测井
测井作业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对比测井、各次完钻测井、完井测井、固井质量检查测井、VSP测井。应收集并记录测井日期、测井项目、井段、比例尺,最大井斜对应的井深、井斜角、方位,井底温度、井底方位、井底水平位移,测井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7.8.4测试

测试日期、井深、层位、井段、测试方式、测试器型号;封隔器位置、筛管位置,内、外压力计位置,测试器位置;坐封、开关井、解封和起钻时间;测试结果。
